向涉毒案修車員索賄金 伍長控3貪污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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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涉毒案修車員索賄金 伍長控3貪污罪

    (新山11日讯)伍长涉嫌向涉及毒品案的修车技工,收取1万6000令吉贿金,今日遭反委员会提控3项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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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古来警区担任伍长的被告莫哈末沙里夫(51岁),今日身穿白色上衣,在家人陪同下上庭面控。

    控状指他于2017年12月4日晚上9时25分、7日晚上8时45分及31日傍晚6时20分,3次分别在古来可可苑(Taman Gemilang)花园一家修车厂外,向涉嫌拥有大麻而遭古来警区肃毒组调查的莫哈末奥迪,前后勒索1万6000令吉,作为销案酬劳。


    被告触犯2009年反委员会法令16条文(a)(B),及17(a)条文,一旦罪成,均可在两项条文下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或贿金5倍罚款,或最高一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聆听通译员念出控状内容后不认罪,负责提控的是反贪会副检察司莫哈末卡兹林,在庭上建议法官卡马鲁丁,让被告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求情时指育有5名孩子,其中3名孩子尚在念书,要求法官降低保释款额。

    地庭法官判处被告以1万8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订于3月11日过堂。

    被告的代表律师为西蒂罗丝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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