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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非拖延審訊 檢方法律技術問題
(吉隆坡11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说,上诉庭决定展延其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控状的案件审讯,乃因检控方的法律技术问题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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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展延我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案件的审讯,这不是我方代表律师企图拖延审讯。
“上诉庭三司也认为,他们没有找到任何证据,显示我方故意利用法律手段,以拖延审讯。”
纳吉是于今晚在其个人面子书专页发文时,如是指出。
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控状的案件,原订明日在吉隆坡高庭开审,但上诉庭今日决定展延有关审讯。
上诉庭一致裁决,接纳纳吉针对高庭早前批准控方撤销有关转移其7项控状至高庭审理的证书所提出的上诉,并展延至法庭对有关证书撤销的上诉有所裁决为止。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马迪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听取双方律师的陈词后,宣读判词时说,考量到控方指纳吉身为前首相所面对的控状严重性,同时案件因涉及公众利益而获得国内外人民关注,因此应该根据原定日期展开审讯。
不过,他指出,三司对辩方提出的论据感到满意,并认为辩方成功证明有需要展延审讯的特别情况。
“我们认为,一旦上诉庭接纳(撤销证书)的上诉,那已展开的审讯就会浪费时间,也不合法。”
另外两司为拿督莫哈末扎比丁和拿督游贞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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