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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蒂卡欣论坛比中指 总检察署议决不对付
(吉隆坡11日讯)人权律师西蒂卡欣透露,总检察署已决定,不再针对她3年前在某论坛中比中指一案,采取进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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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日在面子书撰文指出,梳邦再也警区一名警长苏根已就该案请示总检察署,并指该署决定“不采取进一步行动”(NFA)。
“感谢梳邦再也警区,尤其是向总检察署提起此案,以查询此案是否仍存在的警长。我感到庆幸,因为智慧最终获得胜利。”
据报导,西蒂卡欣是在2016年9月,在一场有关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的座谈会上,因为受不了大多数与会者自以为秉持上苍的法令,不愿意听取其他看法而向一些与会者比中指。
较后,有者就此向警方投报,西蒂卡欣则指有者企图指控她侮辱伊斯兰。
本月8日,西蒂卡欣透露自己早前接到一名查案官来电,说要就2年前她向骂她者比中指一事,援引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侮辱他人罪名)起诉她,并控诉雪州刑事调查组主任法迪尔高级助理总监“玩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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