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hama前CEO与2妻子 控25项洗钱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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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ohama前CEO与2妻子 控25项洗钱罪

    (八打灵再也12日讯)去年曾因欺骗一马可负担房屋承包商,而被控的大马房地产合作社(Kohama)前总执行长拿督加里瑟卡,今日再度因洗黑钱的指控,携同两名太太在地庭面临25项指控,被告否认有罪,获准各以5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

    加里瑟卡(53岁)共面对12项指控,至于两名太太诺海占(47岁)和诺娜蒂雅(31岁)则各面对11项和2项指控。

    在这些指控中,加里瑟卡被指从合作社户头,将从非法活动中获得的钱转账给数名人士,数额总值达184万3040令吉47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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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海占则被指担任合作社财政期间,同样使用合作社户头,将从非法活动中获得的钱转账给数名人士和公司,数额达123万3099令吉20仙。

    至于诺娜蒂雅,被指担任Pro Speed Resources公司总执行长时,使用了该公司从非法活动中得来的48万令吉。

    被告被指在2014年10月至隔年6月间,在布特拉高原巨人霸级市场及USJ22的丰隆银行分行,以及USJ9的联昌银行分行内涉及上述活动。

    他们因此抵触了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下的第4(1)条文被定罪,同时可在同一法令下的第87(1)(a)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5年及不少于5倍该非法受益的罚款,或500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法官赫米亚随后择定案件于3月13日过堂,同时要求3名被告交出护照,并每个月到临近警局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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