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产品广告需准证 违者可罚款监禁
(吉隆坡16日讯)随着人民对健康保健的重视逐渐抬头,医药广告随处可见;卫生部药剂执法组强调,所有医药产品广告,包括非处方药物、传统药物及保健品等,都必须先向隶属医药广告局申请准证,才可以刊登相关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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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药剂政策与策略规划组高级助理主任莫哈末阿兹敏指出, 根据1956年药物法令(广告与销售),任何人在未获医药广告局批准下,不得刊登医药产品相关广告。
“第一次违反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3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则兼施。第二次或以上违反者,将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则兼施。”
20疾病药品禁登广告
他向《中国报》解释,事实上申请手续并不琐碎,只需填写相关表格,并连同表格与其他文件缴交给当局,支付300令吉手续费即可。
“通常在5个工作天内就能收到审核答复。一次申请则可获得3年准证。
“根据记录,申请失败的个案仅有不达1%,主要因为欠缺文件。”
根据卫生部官网《健康产品广告指南》说明,任何以口头、声音或光线形式传播的公告、通知、报告、评论、小册子、标签或其他文件都属于广告。
“这些还包括在印刷媒体、电子媒体及新媒体(网站和社交媒体)出现的专业背书和代言,及产品评论和推荐。”
指南也列明禁止刊登广告的20种医药产品,包括涉及任何改善肾脏、心脏和性功能的产品。
另外,指南也指出,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材无需向医药广告局申请准证,但有关产品广告不可强调医药效果,如A饮料可治疗糖尿病和高血压,或是A乳液可治疗湿疹等等。
数细节确认广告获批准
莫哈末阿兹敏解释,听众或读者其实可透过几个细节,以确认有关广告是否已获得医药广告局的批准。
“所有医药广告都必须清楚显示KKLIU编码(如KKLIU 1234/2019),及‘此为药品/营养补充品/传统药物广告’字眼。音频广告则必须出现‘此医药广告已获得医药广告局批准’的声频。”
他说,他们也可透过卫生部药剂执法组官网,查询KKLIU编码的合法性。
他呼吁,听众或读者若发现有关广告出现误导性内容,可拨打投诉热线03-78413200,或是填写线上表格,向当局投诉。有关线上表格可浏览http://moh.spab.gov.my/eApps/system/index.do。
“另外,他们也可以联络各州的卫生部或药剂执法组(以进行投诉)。”
每天审查所有广告
莫哈末阿兹敏指出,审查广告为药剂执法组的日常作业,同时也会跟其他部门协调及配合,以确保所有医药广告内容和格式都符合法律标准。
“我们每天都会审查所有广告。
“另外,我们也会跟卫生部旗下其他部门合作,如马来西亚药剂监管局(化妆品组)、食品安全及质量组、医学局、传统辅助医学组。”
他说,当局若面临任何产品说明上的疑问时,也会主动联络马来西亚药剂监管局(NPRA),以弄清事实。
禁止为治疗目的刊登广告的20种疾病
1.肾病
2.心脏病
3.糖尿病
4.抽搐病症
5.瘫痪
6.肺结核
7.哮喘
8.麻风病
9.癌症
10.耳聋
11.吸毒成瘾
12.疝气
13.眼疾
14.高血压
15.精神疾病
16.不孕症
17.性冷感
18.性无能
19.性病
20.神经衰弱
独家报导:叶原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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