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强制投保政策 首名外劳获社险赔偿
(怡保16日讯)外籍劳工强制投保社险政策于今年1月落实后,和丰一间工厂的外籍员工成为受惠该政策的首名外劳,获社险机构赔偿173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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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机构副总执行长(营运)约翰R马霖说,和丰一间工厂的外籍员工沙欣(31岁)于去年5月,工作时所穿戴的手套不慎遭钻孔勾住,造成左手受伤断裂,较后被送至怡保苏丹后拜浓医院治疗,获院方批准从出事当天至本月12日的病假。
“有关当局援引1969年雇员社会安全法令第2(6)条法令,就上述工作意外展开调查,并根据该名外籍劳工的病假天数给予每天30令吉的赔偿,病假期间的赔偿总额为1170令吉。”
约翰R马霖于日前在和丰有关工厂,移交1730令吉的赔偿支票予沙欣后,在记者会上,如是指出。沙欣是内阁于去年通过雇主必须为外籍劳工强制投保社险的政策后,在外劳工商保险计划下受惠的首位外籍员工。
约翰R马霖说,我国目前拥有约190万名的外劳,但仅有1万2321间公司,为其中13万5721名的合法外劳注册社险。
“其中,霹雳州仅有705间公司,已为约6276名外籍员工注册社险。”
他说,今年1月开始,所有合法外籍员工都须注册社险,在1969年雇员社会保险法令第4条文下,享外劳工商保险计划(Skim Bencana Pekerja Asing)的保障。
“在该计划下,所有的外籍员工因工作而造成的职场意外,如疾病、往返工作地点、值勤和允许休息时间内所发生的意外,外籍员工本身都将获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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