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娶跨性女 母亲怒而提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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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娶跨性女 母亲怒而提告

    (台北20日综合电)台湾新北市一名40多岁林姓男子,2017年跟同居10多年的跨性人欧女结婚,林母认为儿子在2014年中风后,心智已退化如6岁孩童。她向新北地院提出“确认婚姻关系不存在”诉讼,但因林男当庭表示早就想和欧女结婚,法官认定他意识清楚,也能明确表达心思,结婚显未受强暴、胁迫,今判林母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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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指出,2017年1月林男跟同居10多年且合伙作生意的跨性人欧女结婚,林母无法接受,向法院提出确认婚姻关系不存在诉讼,表示儿子在2014年3月中风,造成中度身心障碍,心智退化如同6、7岁孩童,同年10月林男出院,她跟长子聘雇外劳看护林男到年底,隔年1月才交由欧女及外劳一同照顾,欧女却趁林男心智缺陷,带他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

    林母指出,两人未结婚之前,她曾问过儿子为何不结婚?当时儿子回答:“这人(欧女)不行”,且儿子也曾跟他哥哥说不会结婚,可见儿子根本没结婚意愿,何况两人结婚时,不但没通知家人到场,反而找她不认识的人担任证人,婚后欧女还带林男去查阅名下财产,却拒绝她去两人住处探望及聚餐、联系。

    不过,林男出庭证称知道结婚意义,他中风后都由欧女照顾,办理婚姻登记时,户政人员曾问他妻子的旧名,他也能明确回答。


    法官调查发现,林男、欧女同居多年,先前虽未结婚,却早已夫妻相称,且台大医院就诊病历资料,也写明欧女是主要照顾者,家事调查官前往调查时,林男也表明早想跟欧女结婚,但因欧女曾是男儿身,家人持反对立场,加上工作忙碌,且希望等经济能力更好一些再论及婚嫁,因此迟迟未结婚,直到中风后,才想给欧女名分及保障。

    法官认为林男自我意识清楚,也可明确表达想法,还当庭证称知道结婚意义,显未受强暴、胁迫,且有欧女侄女及侄女的丈夫担任结婚证人,属合法结婚,因此判林母败诉;仍可上诉。

    文、图/台湾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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