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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悔意无可教化 烧死6至亲又呛法官 台男被判死刑
(台北20日综合电)3年前台湾男子翁仁贤在除夕夜趁一家人围炉时纵火,造成至亲和无辜看护6死4伤,一、二审皆遭判死刑,案经最高法院发回。高院更一审认为翁仁贤泯灭人性、罪无可逭,周三仍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判处翁仁贤死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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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曾德水判决理由提及,生命无价,生命最可贵,恣意杀害他人之暴徒,却不准公权力剥夺其生命,在逻辑上有失衡平;翁男犯下滔天大罪,铁证如山,求其生而不可得,为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安全,惩前毖后,仍有判死的必要。
翁仁贤自认父母偏袒兄长,趁一家人团圆,纵火烧死行动不便的8旬老父母等6人,法院审理期间,翁不仅没有丝毫愧疚之意,更无悔悟之心,态度相当恶劣,法院依精神鉴定结果,认为没有教化及再社会化可能,将翁男判处死刑。
但最高法院以鉴定人没“证人具结”等理由撤销死刑判决,高院更一审审理时,翁仁贤屡次法庭杠上法官呛“麻烦读点书”,还在法庭内脱序叫骂,在押解过程中,他还面对媒体镜头比中指并做出“放屁”的挑衅动作。
视频:台湾中时电子报面子书专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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