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抵销亏损仅限7年结转 新兴产业Grab影响最大
(吉隆坡26日讯)税务专家指出,政府颁布宪报,限制商家结转商业亏损的期限在7年,料对新兴产业影响最显著,特别是那些初期并不以赚钱为首要目的,而是以投资及收集大量客户信息为主的新兴产业受最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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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C超越集团税务执行董事周德谦回应《中国报》指出,商业亏损(tax losses)分成两类,第一类是未被抵销的商业亏损(Unabsorbed losses),第二类是享有新兴工业地位资格的商业亏损(Pioneer Status Losses)。
所谓的可被抵销的商业亏损,按照旧例可以无限期进行结转,举例,企业A在2018年录得2万令吉亏损,2019年净赚3万令吉,在2019年的课税年度中,企业A可根据上述条例,在报税时抵扣掉之前的2万令吉亏损,并只需向内陆税收局缴付剩余盈利1万令吉的应缴税款。
7年后恐缴更多税
随着宪报颁布新制,未被抵销的商业亏损如今只获准在最多7个课税年内结转抵扣,第8年开始就不可再用以抵扣盈利,这意味着企业在之后获利时期将无形中得缴付更多税款。
周德谦举例说,手机应用程式召车服务公司Grab迄今仍在亏损,但却持续获投资人注资,是因大家都看好这些收集得来的大量客户信息未来将有利可图,并放眼可带来源源不绝的收入。
“7年后,当这些新与企业开始获利后,他们之前未抵扣完的累积亏损不再获准用以抵扣盈利,无形中得缴付更多税款。”
许多新创企业在营运初期难免遭遇营业亏损,未被抵销的商业亏损若在累积7年后无法再用以抵扣,难免将影响这类企业未来的投资布局,甚至加剧招资难度,以及造成迫切获利的压力。
报导:叶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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