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刘永山:废除过路费的方向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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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B.刘永山:废除过路费的方向

    最近大家都在谈过路费这个老掉牙的课题。本栏也免不了触及这个课题。可是这个课题要从何谈起?我认为应该从11年前的那场选举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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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的308政治海啸首度让全马5州变天,国阵也首次失去国会三分之二多数议席。虽然它仅以过半议席维持联邦执政权,但当时在野党能在全国大选拿下这么多议席,执政这么多个州属,堪称史无前例,让人民最终看到两线制的希望以及选票的力量。

    我依稀记得,2008年年尾,媒体民众以及民联执政的州属和议员多番向当时还是首相的伯拉施压,要求首相公布大道合约内容,即到底政府和这些私人公司签下什么合约,以致它们几乎稳赚无赔?

    就在2009年元月,时任工程部长莫哈末辛逢内阁命令开放所有合约给公众人士和媒体参阅。我和数位新科议员有机会到公共工程局总部阅读合约摘录重点。那时候,工程部每次只允许五人进入图书馆阅读各类合约副本两小时,期间不能拍摄,每位拜访者只能带一支笔和一些纸张进入阅读和做笔记。

    成本更低的做法

    虽然受到百般阻扰,但无阻我们入内研究每一分大道特许经营权的合约。除了计算过路费,合约内容里最重要的就是回收条款(Expropriation clause)。这个条款允许联邦政府在相对便宜的价格下回收或收购这些大道。


    成为这些大道的主人有什么好处?第一,每次这些公司根据合约申请提高过路费时,政府如果不批,就必须赔偿这些公司,要不然就是延长收费期。如果这些大道是政府的,这个问题就不存在。过去纳吉废除过路费的方式是以终止合约的方式来结束收费,必须以巨额公帑赔偿大道公司。相信,如果政府采取回收的方式,成本或许更便宜。

    第二,既然大道是政府的,所有收取的过路费一律归公有。收入扣除大道维修后,政府可以使用这些额外收入进行其他发展用途,尤其是发展公共交通事业,例如添购额外的巴士、聘用更多巴士司机,提供更多福利给司机们等。

    三阶段回收大道

    总结来说,回收这些大道是最终目标,然而每一份大道特许经营合约的回收条款内容不一。时隔10年,我无法记得回收条款的详细内容。无论如何,我有理由相信,如果一次过行使所有收费大道的回收条款,恐怕对国库造成巨大压力,因此才出现现在希盟政府的三步计划,即把整个回收过程分成短期、中期以及长期计划。

    上星期首相办公厅发出的文告,只不过是第一步的计划,即短期计划。如果行之有效,政府将会把同样的东西扩散到其他收费大道。如果从合约的角度来看,政府是尝试以重新谈判特许经营合约的方式来处理这个问题。这样一来,如果大道公司不愿意谈,政府也无可奈何,因此这只不过是非常初步的动作,也不存在政府偏帮金务大这家公司的问题。

    无奈,国阵里的一些酸民,包括巫统的代主席莫哈末哈山最近撰文讽刺希盟这么做到底是真的要降低收费,解决民困还是纯粹讨好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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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告诉他,初步计划总好过什么都没有。最重要的是,纳吉过去十年没有办法办好,希盟政府上台不到一年就已经看到解决问题的方向。这才是可喜可贺的地方。正如上次我写的一样,政治不是一朝一夕,而是千秋万世的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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