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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定部长绩效指标 5方面评估表现
(吉隆坡18日讯)首相署副部长莫哈末哈尼峇说,为了评估和监督部长绩效,首相敦马哈迪医生于2018年11月28日同意落实“部长绩效指标”(MPI)评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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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在上述机制下,将通过5个部分评估部长的的表现,包括通过制定国家在可持续和有竞争力的经济增长方面表现来确定部长的共同责任,这占据了评估5%。
“占据评估10%的是有关与部门秘书长联合责任的第一级绩效指标,另有10%是问责和治理部门表现、50%衡量部长核心的服务成就,即根据《第11大马计划中期检讨报告》所定下的各部门核心服务,以及20%则由首相亲自打分,即公众对部长的印象。”
莫哈末哈尼峇是于3月14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回答行动党武吉免登国会议员方贵伦的提问。
他说,为确保部长绩效指标的衡量和监督取得成功,政府通过分别由政府首席秘书和部门秘书长主持的特别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制定部长需达致的绩效指标和报告等。
他也说,有关委员会也在2019年3月7日召开会议,以制定部长在2019年所需达致的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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