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运:环境污染是典型的“人祸”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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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彦运:环境污染是典型的“人祸”

    柔佛州巴西古当金金河化学废料污染河流,导致毒气散发,最终造成近4000人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可说是一场“人祸”。因为不论从肇祸者、监管者还是执法者的角度来看,具有很明显的“人为”因素。这凸显了我国社会长期以来出现的一个问题,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不够,对环境污染可能造成的祸害缺乏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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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一场重大的环境事故发生时,有关当局首要的任务是解决问题,制止中毒事件恶化及解救受害者,这是理所应当的。但是当事故平息过后,应该追究责任的,还是要追究责任。这是为了杀一儆百,避免未来让重大的环境事故重演。

    首先要追究责任的当然是将化学废料倒入金金河,导致河流污染的罪魁祸首,也就是有关厂商的负责人或业者。警方及司法单位应该尽速查明责任者,将有关人士控上法庭,接受法律的制裁,让犯法者接受应有的惩罚,这是肯定的。这是有关当局责无旁贷的义务。

    其次要追究责任的就是属于监管单位的州环境局及当地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当3月7日,第一波中毒事件发生后,导致数十名学生出现中毒症状,入院治疗。州环境局为何没有迅速在隔日展开侦测污染源头、清理学校周边环境及进行扫毒工作?如果当时州环境局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具有警觉性,当时就应该隔离现场,并要求教育部宣布周边学校停课,进行清理污染源的工作,相信不会出现第二波及第三波的中毒现象,至少能够将损害减至最低。后来的情况恶化都是因为有关当局对污染情况判断失误,而且也反映出政府相关部门缺乏应有的警觉性。

    第三点,州环境局及地方政府部门难辞其咎的是,化学废料污染金金河,并非今日才发生,根据当地居民指出,金金河的河水变成黑色,河内鱼虾绝迹,至少已有10多年。曾经有居民向地方政府反映,但是当局却没有采取相应行动彻查污染的源头和惩罚相关业者。


    坚决取缔肇祸厂商

    马来西亚大自然协会副会长周国球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早在2014年及2016年,他曾经针对金金河污染情况进行研究,该河流已经被严重污染。环境污染原本就是一颗计时炸弹,今次会散发毒气,相信是因为天气干旱,加上退潮,造成化学反应导致的。

    问题是10多年来,州环境局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难道对金金河污染的情况一无所知?如果连环保组织都能够掌握这么详细的资料,作为监管部门的环境局及地方政府竟然“蒙在鼓里”,完全没有采取行动?还是因为某些“原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笔者认为,受到污染的河流绝对不止巴西古当金金河,柔佛州甚至全国各地还有很多其它的河流相信已经受到污染。我们希望金金河污染事件能够作为一记警钟,提醒中央政府及州政府相关部门,对环境污染提高警惕,坚决取缔肇祸厂商,确保金金河中毒事件不再我国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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