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保护费”供养执法官 4华男控行贿罪
(吉隆坡25日讯)早前反贪会揭发雪隆地区经营卖淫活动的非法按摩院每月支付“保护费”给执法人员以免遭取缔,4名涉及业者今日纷纷面控行贿罪名,唯皆否认有罪。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4名被告分别为甘万鸿(54岁)、陈祥杨(34岁)、彭霸龙和王国聪。(人名皆译音)
其中甘万鸿和陈祥杨在吉隆坡第8地庭面控,另2人则分别在第9地庭和第14地庭面控。4人获准以1万至2万令吉不等的保释金,保外候审。
(本报叶原溢摄)
餐厅外交易
被告甘万鸿被指于2019年1月7日,约早上11时,在珍珠坊的星巴克,把9000令吉贿金交给移民局副助理主任莫哈末尤再曼代表沙菲克,以便当局不援引1959/63年移民局法令,在其位于雪隆地区的按摩院采取取缔行动。
另外,被告陈祥杨则面临2项控状,涉及贿赂总额达1万5000令吉。
控状指他于2018年10月31日下午3时54分和12月18日早上11时,在郊外岭的富爸爸餐厅,分别把7000令吉和8000令吉的贿金交给移民局副助理主任莫哈末尤再曼代表沙菲克,以便后者不针对旗下在雪隆地区12家按摩院工作的外劳,援引1959/63年移民局法令采取行动。
同时,彭霸龙面临3项涉及6000令吉行贿的控状;王国聪则面临1项涉及2000令吉行贿的控状。
4名被告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b)(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24条文下惩罚。一旦罪成,可被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4被告保外候审
4名被告获准以1万至2万令吉不等的保释金,保外候审。
其中,甘万鸿和王国聪的保释金为1万令吉,彭霸龙则为1万5000令吉,陈祥杨为2万令吉。
另外,他们皆需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并且每个月初需向临近的反贪会报到,直到案件审理结束为止。
法官分别择定甘万鸿和陈祥杨的案件于4月24日过堂,而彭霸龙和王国聪的案件则于4月18日过堂。
据报导,反贪会副首席专员(行动)拿督斯里阿占峇基于上周三(20日)揭露,吉隆坡多达146家非法按摩院沦为淫窟,每次被取缔后又继续营业,因为有执法人员以每月1000至1万令吉收取保护费,估计有关贿金已超过109万令吉。
他也指出,反贪会与移民局于3月14日在吉隆坡展开“线索行动”(Ops Jejak)和“大家购物中心行动”(Ops Kota Raya),逮捕了41名涉嫌卖淫的外籍女子、7名收取保护费的执法官员及4名业者。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