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网络沙皇受贿罪成 鲁炜判囚14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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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日网络沙皇受贿罪成 鲁炜判囚14年

    (北京26日综合电)中国浙江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二公开宣判中宣部前副部长鲁炜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鲁炜有期徒刑14年,罚款300万元人民币(181万令吉)。

    昔日被称为“网络沙皇”的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网信办)主任鲁炜(59岁),2017年被控受贿罪落马,震惊北京政坛。

    法院指出,2002年至2017年,鲁炜利用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副市长,中国国家互联网资讯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网络安全和资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网络管理、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及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索取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3200万人民币。

    鲁炜曾卷入多宗权色丑闻,包括出席“高官人奶宴”,享用全裸少妇、利用职权制造舆论暴力,打压娱乐公司等,这些新闻在中国轰动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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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炜
    鲁炜

    文:综合报导
    图: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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