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凑钱66万给他买房子 逆子:妳下辈子是妓女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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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凑钱66万给他买房子 逆子:妳下辈子是妓女

    (台北30日综合电)台湾一名住在新北市经营酱油、豆瓣酱零售的李姓单亲妈妈,独自扶养儿子长大,爱子心切的她在2004年更替18岁的独子买屋,先卖掉旧屋再跟农会贷款,最后以500万台币(约66万令吉)买下新北市中和区住宅,再过户给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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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料儿子成年后,不仅时常跟她伸手要钱,还要赶她出门,甚至辱母:“X你妈,你下辈子是妓女”等,让李女气得向新北地院提出撤销赠与诉讼,要儿子还她当初出资购屋500万台币。由于李女提出购屋、贷款相关事证,法官因此判独子需还给母亲500万台币;全案尚可上诉。

    李女说,为了让独子日后能无后顾之忧,她卖掉房产和农会贷款,共凑出500万台币买下中和的住宅,并登记在独子名下,不料住宅却被儿子拿去抵押借贷,她担心儿子还不出钱,房地遭拍卖,还替独子前后还了186万台币利息,共计686万多台币。

    独子不但不感激,仍游手好闲的,时常跟李女要钱,更不扶养她,且2018年间更在家中乱丢物品、踹房门,想把她赶出家门,更口出恶言或传简讯辱骂她:“可以自杀了,各界要你死,你不得不死”、“拿钱来,我们一定要听到你跳楼”、“死了多少的人,因为你,…,该死的东西没有死”、“X你妈,你下辈子是妓女。”

    李女于是向新北地院声请家暴保护令,但独子却没在怕,照样辱骂她,她最后狠了心报警将儿子送办,检方也以有再犯之虞将儿子声押获准,之后儿子若涉嫌恐吓她,便直接起诉儿子;另外,李女依《民法》第416条第1、2款,要求法院判准撤销赠与。


    独子却辩称,若房子是母亲所买,当时为何不登记在她自己名下,他反控是因母亲爱赌才会跟农会、银行增贷花用,而相关贷款利息都是他从高中起就早晚打工支付,他表示,自己有奉养母亲,但房产已被母亲卖掉、也拿走价金,他反而母亲要还他钱,让他捐给育幼院。

    不过,李女有提供以法定代理人身分替独子买房的契约、存款明细等,法官认为李女确实有赠与500万元替子买屋,而独子也有传讯恐吓母亲“可以自杀了”等等,认为李女可撤销赠与,要独子还她500万台币购屋款,不过贷款缴息的186万余台币部分,因无法证明贷款是独子所用,判李女此部分败诉;全案可上诉。

    文:台湾《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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