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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马:新国安法 削首相生杀大权
(吉隆坡9日讯)首相敦马哈迪医生说,国安理事会法令赋予首相生杀大权,政府提呈2019年国家安全理事会(修正)法案,是为了不赋予首相太多权力,否则首相可轻易违法。
他说,首相不应该掌握这么大的权力,因这等同于赋予首相“生杀大权”;他更形容这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所以应该要设下一些屏障。
“当赋予首相颁布保安区的权力时,这意味首相可以随时随地将某个地区列为保安区,况且也可以在无需进入法庭审讯下,随意逮捕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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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拍摄:黄介琳)
马哈迪今日在国会走廊,针对政府提呈2019年国家安全理事会(修正)法案,为何愿意把首相权限转移至国家元首时,这么回应。
他认为,政府修改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因这是个错误的法令,况且颁布一个地区为保安区的权力,应该属于国家元首。
“当然,国家元首需要获得首相的建议(才能颁布保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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