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哈鲁丁:听证会证词薄弱 警方无律师辩护不公
(吉隆坡9日讯)执业律师拿督沙哈鲁丁指出,警方参与人权委员会针对牧师许景城及社运分子安里仄末失踪案听证会时,没有委任代表律师辩护;因此他认为该委员会把两案,归咎于武吉阿曼政治部所为,对警方有欠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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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召开记者会时说,该委员会为两宗失踪案所写的报告可见,听证会召开期间,警方没有代表律师,只派出几名警官参与听证会,认为警方无法妥善针对失踪者家属代表律师所列出的论点进行辩解。
“该委员会接纳薄弱证词,并基于警方代表鲜少发言,否决警方(办案效率),影响两案最终报告的中立性。”
但沙哈鲁丁强调,警方至今并未联系他,委任他作为警方代表律师;他只是站在律师的角度,分析人权委员会相关听证会及报告。
他续说,召车司机林昌南(译音)在去年,因被指绑架许景城及勒索后者家属而被控后,该委员会仍进行听证会,已抵触1999年大马人权委员会法令第12(2)条文,即该委员会不可调查仍在审讯的案件。
“该委员会的宗旨是提供当局建议,而非判断对错,把矛头指向警方。既然已有涉及者被提控,证明警方已开档调查,且法庭仍审理该案,人们应给予当局时间继续调查,等候结果。”
他指出,绑架属刑事罪行,不属于联邦宪法第5至13条款下阐明侵犯基本人权的事项,认为人权委员会召开听证会属越权行为,此类案件应交由警方调查。
“人权委员会参考《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及《世界人权宣言》以巩固将案件归为‘强迫失踪’的说法,但我国不承认有关宣言及公约。
(本报岑家豪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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