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强舔 女童脚趾 霸气妈妈 当场压制
(台北9日综合电)在台湾台中,日前发生一起恶男,在电梯内强舔女童脚趾头的恐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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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导,当地一位妈妈,于周日带着两名女儿前往位于北区学士路的宝雅生活精品百货公司逛街,家长在一楼美妆,就读小二的小女儿想买魔术方块,独自搭电梯到地下一楼,没想到一名年岁的年轻男子竟然尾随进入电梯,见四下无人,竟然声称小女孩脚有掉东西,就蹲下抬起女童的脚,狂舔女童的脚趾头,小女孩吓到不知如何反应,只能任由让这名恶男舔脚,直到电梯到了地下一楼,才赶紧冲出来,跑回一楼告知妈妈。
被害小女孩的妈妈气得立即带着女儿指认嫌犯,男子见事迹败露,转身想逃,妈妈立即大喊:“抓变态!”店员听到后马上紧追男子,店长和其他顾客也加入一起将男子制伏,带回派出所侦讯。
事后被害女童的妈妈将透过友人将整个过程贴文,强调,事发后经历4个小时的侦查,虽然很折磨,未来还上法庭重提这件恶心的事,“难怪很多人遇到都不想报案”,但她觉得一定要给嫌犯教训,所以她跟女儿说要一起打击犯罪,否则坏人这次简单得手,说不定下次又犯出比这更严重的事情,她也提醒大家要注意防范。
网友纷纷怒骂
文章经过转贴分享,吸引许多网友讨论,痛批恶男:“真的很变态”、“他舔脚干嘛?有神经病吧!”“现在这个社会真的不能让小孩离开视线,好恐怖啊”、“抓到应该先打一顿”,还有人称赞妈妈和女儿很勇敢,感谢他们愿意挺身而出。
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永兴派出所副所长朱百勋表示,警方接获报案后,立即赶到现场,将涉案魏姓男子(21岁,服务业,有窃盗前科)带回派出所侦讯,并且透过业者调阅电梯内的监视器画面,确认和女童所描述的相同,嫌犯也坦承,当时看到小女童一个人,一时冲动,才会以女童脚脏脏为理由,将女童的脚抬起来舔,至于为什么会舔脚,嫌犯没有解释。警方侦讯后,将男子依《性骚扰防治法》移送法办,检察官复讯后无保饬回。
警解释 调查4小时原因
由于女童母亲贴文声称,历经4个小时的侦查,感觉“很折磨”,警方特别解释,因有关名誉问题,所以一定要谨慎处理,厘清案情,整个侦察过程,包括调阅闭路电视、侦讯等,并非女童一个人侦查就花了4个小时。
据卫生福利部台中医院精神科刘怡君医生表示,恋足癖是恋物癖的一种,通常这类患者的现实感不佳,也就是在一般情境下,作出了脱离大众常轨的事情,比如提油救火,或是有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另也要考虑新闻中男子是否有恋童部分,得去了解是否有药物、毒品成瘾状况、过去半年性冲动情形,是否有特定对象,或是对象都是在13岁以下的孩童。
文: 综合报导
图: 台湾苹果日报、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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