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欣儒:“约定俗成”与“名从主人”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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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欣儒:“约定俗成”与“名从主人”

    经常听到有人一提到某个词语,当你质疑时,对方抛出一句话“约定俗成”,大家便哑口无言。事实上,很多人说的“约定俗成”并无理据,更多的是滥用“约定俗成”,而有些根本就不知道啥是“约定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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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定俗成”已经是语言学中的一个基本词语,它的意思是指某种事物的名称和社会习惯是由广大群众长期实践而认定形成的。这里必须注意的是“广大群众”和“长期”两个关键词。举个通俗的例子;“吉打”是Kedah的译名,早已约定俗成,长久以来大家都接受。不能因为几个政客一时心血来潮,搞个改名行动,改为“可达”,那就违反了“约定俗成”的原则,因为不是几个人说了算。

    约定俗成虽然有时并不讲“理”,可是一旦形成力量可就大得很,甚至不可逆转。上世纪八十年代,语法学家针对“打扫卫生”和“恢复疲劳”进行大辩论,因为它并不符合语法规则。不过“约定俗成”的力量横扫传统语法学家的说法,现在“打扫卫生”和“恢复疲劳”已经被广大群众所使用。

    再如本世纪初爆发的“非典”,它原指“不是典型传染性肺炎”,但是没有告诉我们是啥,“萨斯”(SARS)才告诉我们是“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症”(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简称SARS。然而过后“非典”已经是约定俗成的叫法,在中国几乎看不到“萨斯”的叫法。

    不能写错

    语言规范还谈“名从主人”的原则。它涉及两方面,语音和文字。语音主要指多音字,例如财长林冠英的“冠”字有2个读音,第一声和第四声的guan,究竟该读何音就由他本身决定。台湾已故著名作家柏杨,他的名字“柏”就有2个读音:第三声的bai和第二声的bo。有记者问他名字读啥时,他说是bo。这就是“名从主人”的原则。如果有人的名字是“庆”,可他却坚持“庆”必须读成“敬”或啥。这就不是“名从主人”,而是读错音。


    “名从主人”的字必须是规范的,不能写错字。有些人因为迷信,误听姓名学的一套,任意把汉字增加部首,而字典词典根本就没有收录这些字,造成孩子在学校常被叫错名。

    所以这类自创汉字的并不是“名从主人”,而是违反汉字原则,确实不可取。希望大家能了解“约定俗成”与“名从主人”,不要滥用和乱用这两个原则,尤其为孩子取名,宜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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