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占中九子案判刑 最重判囚16个月
(香港24日综合电)香港“占中九子案”本月初宣判9名被告煽惑公众妨扰等罪名,分别裁定1项及2项罪名成立。法官听取各人求情后,周三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各人被判缓刑至入狱16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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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案9名被告包括俗称“占中三子”的发起人香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54岁)、中文大学社会学系前副教授陈健民(60岁)和牧师朱耀明(75岁)。其余6人是立法会议员邵家臻和陈淑庄、前学运领袖张秀贤和钟耀华、社会民主连线副主席黄浩铭及民主党前主席李永达。
法官宣判,陈健民、朱耀明和戴耀廷分别因为串谋公众妨扰判囚16个月,其中朱耀明缓刑两年。
陈健民和戴耀廷另外因煽感公众妨扰判监8个月,两罪刑期同期执行,合共16个月。两人要即时入狱。
其他被告黄浩铭、邵家臻、钟耀华和李永达都判入狱8个月,其中黄浩铭和邵家臻要即时入狱,钟耀华和李永达则缓刑两年。案发时未满21岁的张秀贤,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陈淑庄的代表律师呈上其脑部扫瞄及医疗文件,指她有生命威胁需接受手术,要求延期6星期判刑。法官接纳并宣布押后至6月10日判刑,期间以原有条件继续保释。
2014年9月28日,戴耀廷等人宣布启动“占中”,争取行政长官及立法会全部议席由普选产生,随后大批示威者占领金钟、铜锣湾和旺角的主要马路,长达79天,期间导致交通瘫痪和混乱,一些商店无法经营。
文: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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