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洗钱案◢ 哈温德吉星出示信件 称纳吉已归还部分捐款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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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RC洗钱案◢ 哈温德吉星出示信件 称纳吉已归还部分捐款

    (吉隆坡29日讯/更新于19:00)辩方于周一下午继续盘问乌玛迪薇时,挑起曾经退还所谓6亿2000万美元(25亿6300万令吉)献金给捐献者的课题。

    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在庭上,念出了一封志期2013年7月30日,据称是发出的信件内容。

    在信函中写道:“我谨此指示你(大马银行)根据授权函,兑换来往户头中的6亿2000万美元。”

    哈温德吉星接着向乌玛德薇称,上述信函似乎与另一封针对多项转账的信件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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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照)
    (档案照)

    他指出,银行似乎已被告知,汇入有关户头的那笔钱,其实是一项捐款或献礼,而根据2013年的一封陈述信(representation)说明,要归还未使用到的部分捐款或献礼。

    哈温德吉星称,这反映有关资金已经归还给捐献者。

    于2013年被卷入收取26亿令吉的争议;据称,该笔款项是来自沙地阿拉伯的已故国王阿都拉。

    当年,被指在第13届大选前的2013年3月,通过其私人银行户头收取该笔款项。

    然而,当时解释,虽然他接获6亿8100万美元(28亿1600万令吉),但之后已归还仍未使用的6亿2000万美元。

    哈温德吉星庭上 逐一念出交易记录

    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在盘问乌玛迪薇时,向证人出示一封志期为2013年6月30日的指示函,该函件内容要求大马银行,将300万令吉,从尾数为“880”的银行户头,汇入尾数为“898”和“906”的另2个银行户头。

    “然而,上述指示函的交易是于1个月后,即2013年7月2日才获执行,100万及200万令吉,分别汇入尾数为898和906的另2个银行户头,这是否为异常的事?”

    乌玛迪薇说,虽然上述情况确实异常,但也偶尔会发生,因为客户有时会这么做。

    由于哈温德吉星在庭上一一念出上述银行户头的交易记录,导致整个盘问过程过于冗长,期间检控团队成员之一的拿督希旦峇兰副检察司起立打岔,询问这过程何时才会结束。

    “对不起,我不想要打岔,但是这会持续到什么时候呢?总共有4年的交易记录(2011年至2014年)。”

    但哈温德吉星随后称,由于这些交易记录都是与本案有关,且对于被告是否有意犯罪构成重要成分,因此必须逐一确认,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最终允许辩方继续盘问证人。

    负责管理户头 3客户经理皆已离职

    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于周一继续盘问此案第21名证人,即大马银行拉惹朱兰路分行女经理乌玛迪薇时,挑起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局,于2011年8月出现人事变动,惟该公司在大马银行的银行户头授权签署人却没有出现更动一问题。


    证人回应时仅说,上述情况需视是涉及什么理由。

    证人也证实,大马3名银行客户经理,分别是Joanna Yu、Daniel Lee、Krystalle Yap,此前是负责管理、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及一马发展公司银行户头操作。

    上述3人在过去审讯中被提及,是因他们负责管理和此案有关的银行户头,而乌玛迪薇上周四供证时证实,这3人已离职,惟她并不清楚3人是何时离职时,也没和他们保持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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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逾20证人未供证 汤米要求延长审讯期限

    前首相拿督斯里被控涉及SRC国际公司洗钱案今日进入第10天审讯,总检察长指出,由于即将迈入斋戒月,相信SRC国际公司洗钱案需要更长时间审讯,而这有可能导致一马发展公司案件审讯再度展延。

    他指出,依据原定的审讯日期,此案审讯原定于5月10日结束,此案只能完成35名证人供证,届时还剩下20多名证人未供证,因此需申请更多审讯日。

    他说,控方为本案另申请的审讯日期为5月14、15、17日,28至31日以及6月10日至21日。

    SRC洗钱案 逾20证人未供证 汤米要求延长审讯期限

    然而,上述日期将与涉及一马发展公司案的审讯日,即5月14日相撞。

    说,控方愿意致函高庭法官柯林劳伦斯,以寻求后者同意此事。

    较早前,也要求,在斋戒月期间,即下周一(5月6日)开始,审讯提早至下午3时结束。

    的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随后向法官建议,这期间的审讯应设有半小时的休庭时间,让非穆斯林如记者、法庭职员等,可享用午餐,而穆斯林可在这期间进行祈祷。

    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最终择定,落在斋戒月期间的审讯,将提早至下午3时30分结束。

    证人:Gandingan Mentari户头 列Ambank高风险户头

    此案控方第21名证人大马银行拉惹朱兰分行女经理乌玛迪薇指出,Gandingan 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在大马银行开设的户头,已被列为高风险户头,因此该银行的合规部门(Compliance Department),将严密监督此户头。

    证人于上周四(25日)供证时说,Gandingan Mentari于2014年在该银行开设1个来往户头,授权签署人分别为聂法依扎和拿督苏柏。

    Gandingan 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为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而聂法依扎和拿督苏柏则是SRC公司的前董事。

    大马银行拉惹朱兰分行女经理乌玛迪薇
    大马银行拉惹朱兰分行女经理乌玛迪薇

    另外,乌玛迪薇证实,Gandingan Mentari与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于2014年及2015年进行的3项交易,是透过电邮完成。

    Gandingan Mentari是透过该公司的大马伊斯兰银行户头,于2014年12月24日汇款4000万令吉,及在2015年2月5日和6日,分别汇款500万令吉给Ihsan Perd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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