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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人头税下调 正式落实
(吉隆坡2日讯)移民局总监拿督凯鲁宣布,从4月30日起,持“新外劳临时工作准证”(PLKS)、在大马工作第11年的外劳人头税,正式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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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发文告指出,服务业、建筑业、制造业、采矿与采石业的人头税,将从原本的1万令吉下调至6000令吉;农业与园丘业则从3500令吉降低至2000令吉。
他说,只有期限于今年4月30日或以后结束的临时工作准证,才有资格享有有关税务减免;限期于4月29日或之前结束的人头税则保持不变。
“西马的雇主必须亲自到布城移民局申请延长临时工作准证的期限,或是到沙巴、砂拉越和纳闽的州总部申请。”
政府去年9月24日宣布为工作10年的外劳延长3年工作期限,过后财政部长林冠英于2月23日宣布,内阁于2月20日通过下调人头税,但家庭女佣人头税则保持不变。
领域 | PLKS于今年4月29日或之前结束的第11至13年人头税 | PLKS于今年4月30日或之后结束的第11至13年人头税 |
服务业 | 1万令吉 | 6000令吉 |
制造业 | 1万令吉 | 6000令吉 |
建筑业 | 1万令吉 | 6000令吉 |
采矿与采石业 | 1万令吉 | 6000令吉 |
园丘业 | 3500令吉 | 2000令吉 |
农业 | 3500令吉 | 2000令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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