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非政府组织评改革缺后劲 旧法令压制言论自由
(吉隆坡6日讯)全球公民参与联盟(CIVICUS)、姐妹正义联线(Justice For Sisters)及ARTICLE19等非政府组织,今日配合希盟执政满一周年点评施政表现,认为希盟政府虽然极力推动司法和政策改革,但国人在基本言论和权益自由上仍受到一些不符时宜法律的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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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19马来西亚区主任娜丽妮今日召开记者会说,他们欢迎政府敢于进行一系列司法改革,惟认为政府在推动改革或制定政策时应更透明,听取相关利益单位的意见,广纳不同阶层的声音。
她也说,希盟政府一开始确实采取积极的改革措施,但随着时间久了,政府也逐渐放缓改革步伐,有些迫切需要修改的政策也一直没有落实,有些社运分子或民众仍被这些过时法律压制。
(本报林彩欣摄)
迟迟不见改革措施
其他出席者包括姐妹正义联盟研究员蒂拉嘉、ARTICLE19亚太区主任马修布格、全球公民参与联盟研究员约瑟夫,以及诺丁汉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大众传媒、语文和文化学院教授扎哈隆。
另外,针对外界对政府成立媒体理事会看法不一,扎哈隆认为,与其草拟成立媒体理事会的草案,政府应先修改备受争议的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否则成立媒体理事会也毫无意义。
他也直言,政府一直承诺要修改或废除限制媒体报导和言论自由的过时法令,但一直都是纸上谈兵,迟迟不见有实质改革措施。
非政府组织 提10施政建议
希望联盟政府即将于周四(9日)迎来执政满一年的重要日子,ARTICLE19和全球公民参与联盟(CIVICUS)等数个非政府组织向政府提出,10项涵盖提升言论、和平集会权益,以及成立组织基本人权自由的建议。
提出的10项建议,包括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修改和平集会法令、撤销因行使和平集会自由权益被控人士的控状,以及采取适当措施维护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群体等。
给政府的10项施政建议
言论自由
1.全面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以及2018年反假新闻法令。
2.检讨和修改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确保有关法令符合当前国际人权法律标准。
3.撤销因行使和平集会自由权益被控人士的控状。
和平集会自由
1.修改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确保遵守国际人权法律标准,让大马人民享有和平集会权益。
2.停止对集会参与者、社运和人权分子“司法骚扰”(judicial harassment)。
3.指示警方需全面确保参与和平集会者自由,而不是采取不必要执法行动,以强硬手段对付。
成立组织自由
1.撤除或放宽限制社运组织成立的条规。
2.遵守联合国针对和平集会与成立社团自由指南。
3.检讨1966年社团法令,撤除法令内限制基本言论和成立组织基本权益的条文。
4.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群体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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