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穆斯林获合教义收入” 聂阿都反对暂停营业措施
(哥打峇鲁7日讯)伊斯兰党万捷区国会议员聂阿都促请丹州政府,收回斋戒月新指南,即所有餐馆及饮食店必须在晚上8时30分起,暂停营业至晚上10时。
他说,网民在社交媒体广泛转发此项丹州政府秘书署的新指南,在昨晚的息礼礼拜后,他向当局求证,随后获悉新指南并非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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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阿都也是伊党青年团前总团长,其父亲是丹州已故大臣拿督聂阿兹。
他认为,丹州政府秘书署在斋戒月第一天,发出新指南,除了扰乱斋戒月的真理和恩赐,也形同阻止穆斯林在斋戒月,获得符合教义的收入。
聂阿都说,丹州政府当应给予鼓励,而不是阻止穆斯林在圣洁的月份做好事,并获符合教义的收入。
“在这充满恩赐的月份,穆斯林受鼓励有条不紊地管理时间,完成符合教义的祈祷。”
根据新指示,丹州政府秘书署昨日在斋戒月首天,下令州内餐厅和食店业主,即起在斋戒月期间,从晚上8时30分至10时关闭或暂停营业。
这项通告由丹州政府秘书署发出,并由州政府秘书署副秘书(行政)拿督阿南胡申签署,以要求所有地方政府落实此项指令,即日生效。
丹州政府秘书署发出此指令,旨在为了尊重斋戒月,并也鼓励穆斯林前往清真寺或祈祷室,实践息礼礼拜。
生意最旺时段暂停营业 人民负担百上加斤
马华吉兰丹联委会主席蔡福光说,丹州政府秘书署在斋戒月第一天,突然谕令全州餐馆或饮食店,必须在斋戒月期间,从晚间8时30分至10时暂停营业,是一项不实际,且忽视民生的措施。
他今日发文告说,根据发出新指令的州政府秘书署公函,新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鼓励穆斯林在上述时段,前往清真寺进行集体祈祷活动。
“我作为非穆斯林,无意对穆斯林的宗教活动评论,包括这样的举措能否对鼓励信众祈祷,起着实际的作用,但我必须强调,它必须不涉及非穆斯林经营的餐馆或餐饮店,不论其顾客是否穆斯林,又或者它售卖的是否清真。”
蔡福光说,丹州伊党政府推出某项措施之前,必须考虑周全,不应如此突如其来,且立即生效,这不仅会让人民措手不及,甚至会衍生其他问题。
“就如这项强制饮食业在其中生意最旺盛的时段,暂停营业的措施,将让斋戒月期间不能在白天正常营业的业者,面对生计问题,尤其当前经济非常困顿的时候,对人民的负担百上加斤。”
蔡福光建议州政府采取其他鼓励信众祈祷的方法,否则恐怕一方面达不到目的,一方面又对餐饮业造成打击,两头不到岸。
新闻背景:
丹州政府秘书署周一(6日)发出的斋戒月新指示,即所有餐馆及饮食店必须在晚上8时30分起,暂停营业至晚上10时,已在社交媒体广泛转发。
其实,多年前,丹州伊党政府曾经发出斋戒月指南,即所有餐馆(非华人餐馆除外)、快餐店和连锁餐饮中心,必须在下午3时后才开始营业。
此指南实行已经超过10年,今年还是照常实行,相关餐饮店早期会在门口张贴温馨提醒,但因实行多年,店主不再贴上通告。
华裔餐馆在斋戒月期间可以全天候经营,只是不能在下午3时以前,售卖食物给穆斯林。
根据哥打峇鲁市议会之前发出的指示,所有商家在斋戒月期间,勿在下午3时之前,售卖食物给穆斯林。
违例者可被市议会援引1976年地方法令对付,可罚款1000至2000令吉或2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市议会也有权收回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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