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兆福宣布 隔热膜新条例绝不U转
(布城9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强调,国际标准并没有限制后座乘客左右车窗及车后挡风玻璃透光度,因此政府在私人轿车隔热膜的新条例上绝不U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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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过去很多入口复新多用途车和运动型休旅车,在送往电脑验车中心检验前,都会跑去拆下不符规格的隔热膜,验车后又跑回去安装回。
他指出,虽然有警方指新条例会影响警方执法作业,但另一方面也有警察认同没有证据证明后座乘客左右车窗及车后挡风玻璃全黑会提升罪案。
他补充,陆路交通局总监将会和相关执法单位,商讨执法的问题。
他今日在总部召开记者会也说,过去私人轿车更暗车窗都是由交通部长和陆路交通局总监签字批准,可是他却愿意放下自身“权力”,让陆路交通局总监通过特设委员会去审批相关事宜。
陆兆福周三(7日)宣布,私家车的挡风玻璃(包括隔热膜)透光度必须达到70%,司机左右车窗透光度需达到50%,后座乘客左右车窗及车后挡风玻璃透光度则没有限制。
这项新措施旋即引起外界不同回响,有业者质疑这会与维护道路安全的宗旨背道而驰,而武吉阿曼交通调查及执法局总监拿督阿基斯曼更直言这会影响警方的执法工作。
陆兆福:
有钱也未必获准贴更暗隔热膜
陆兆福指出,有钱申请更暗隔热膜不代表一定获批,即使是交通部前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申请也是如此。
他是针对廖中莱日前指陆路交通局,早已规定只有为了健康因素或名人可申请更暗隔热膜一事,而非如今有钱付费就获批的说法,作出回应。
陆兆福也说,过去私人轿车更暗隔热膜都是由交通部长或陆路交通局总监签字批准,可是他如今却愿意放下自身“权力”,让陆路交通局总监通过特设委员会,去审批相关事宜。
他强调,该委员会会审批所有申请者的背景,一旦具有刑事记录即被淘汰,而该会也并非总监一人说了算,需要全体委员会成员同意才行。
“我收到很多拿督和丹斯里的要求信函,其中一个丹斯里要求为6辆车安装更暗隔热膜,我要他开心的话挥挥笔就可以了,但我要的是他们至少付一些钱给政府。”
他补充,这个举动是要让交通部和陆路交通局更为透明,同时提高政府的收入。
“我听说过去有交通部人士担任中介,收取最高8000令吉协助隔更暗热膜批准,如今这将不复存在。”
陆兆福承认批更暗隔热膜增收入
“政府过去错失逾亿收入”
陆兆福指出,从2011年至2019年获批的汽车更暗隔热膜申请,有2万2415个,若每辆缴费5000令吉,政府就有超过1亿令吉的收入。
数据指出,这些批准涵盖新申请、更新和上诉申请,其中有5838个申请是由交长批准,至于另外1万6577个则是陆路交通局总监所批。
另外,从2015至2019年间,因安全因素获批的申请有1万168宗,至于健康因素的则有1945宗。
针对廖中莱指政府是为了钱,而向申请更暗隔热膜车主,征收5000令吉一事,陆兆福肯定了这个说法,直言过去前朝从未在更暗隔热膜赚过一分钱。
“当然是看收入,但是看政府收入,不是行动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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