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保靖:蓝涩靖态——一本成书之可惜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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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保靖:蓝涩靖态——一本成书之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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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台湾知名推理作家林斯谚所著《雾影庄杀人事件》(要有光,2014),内收录四篇作者自二五年出道至今的短篇作品。作者在序文透露,这本书属于“自选集”,所收录作品对作者本人具有一定纪念价值,如第一部尝试的纯本格作品、第一部推理小说等;只是,站在读者立场而言,这样的征集方式,是否合宜?

    对我个人而言,因对作者完全陌生,没有情意结,《雾》书整体尚不错,尤其最精彩的一篇〈羽球场的亡灵〉,无论诡计设计或整体架构,直臻高水准;然,虽收录此等上佳之作,却因其中一篇不怎么样的打了折扣,实为可惜。不禁好奇,到底该书所收录文章,作者与编辑(出版社)双方的“话事权”,孰轻孰重?是编辑对作者意志的“放生”(俗称“作者大完”),还是双方沟通后达成的合作协议?

    在出版业多时,当然遇过不少这等尴尬处境。对作者来说,每一篇文章每一个字都是亲生孩子,要他删减,直如剜其肉、剔其骨,痛不欲生。如是作者自费出版,我通常会建议他尽量取舍,如删掉题材重复或风格格格不入的,避免冗赘突兀;若作者坚持,或很明显出书是为了提升本身身分、履历,我一般不会太执着,“有钱能使鬼推磨”,就让内心的黑暗昧着我的良知吧!

    但要是挂着出版社名义出版,且熟悉该类型书种读者的阅读习惯,通常就没那么轻易妥协了。需知这面子书Insta的年代,喜欢阅读纯文字的人愈趋减少,人人奉“图文并茂”甚至“少文多图”为圭臬,当一本整廿卅几万字的砖块书“栋”在书架上,除非作者是著名作家,否则谁愿意主动掏腰包?


    故,作为首位读者的编辑来说,有时必须坚守立场,尤其以出版社利益、信誉为考量。要是一本书被读者批得一文不值(其实这也算好事,总比石沉大海好),可不单单是作者问题,出版社也当负有责任;这时,无论评价是褒或贬,编辑也得有承担责任的勇气。

    一直觉得,编辑一本书,就像烹饪,作者提供素材(食材),有时只需加点调味料,即可上菜;有时得去头去尾剥除不必要的部分只取核心,或是改头换面重整结构。作者毕竟对作品的爱胜于一切,容易形成盲点而不自知(有时为了说服编辑,会说采纳了多方友好的意见,这篇文章有意思,那篇文章很重要,一篇都不能少!气煞也);编辑该主导一本书的诞生,引导并教育作者的出版观念。能如此配合,相信双方亦能长期合作愉快。

    当然,各家有各自的方式,若抱着“放生作者”主义编辑一本书,至少也得捉错别字吧?执起一本错别字一箩筐的书,故事再如何精彩,我也会越读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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