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先知被判坐牢10年青年 再被令入院观察1个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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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侮辱先知被判坐牢10年青年 再被令入院观察1个月

    (古晋16日讯)达雅裔青年阿利斯德在社交媒体,发表伊斯兰与言论遭法庭重罚,他在哥打圣淘沙医院接受精神观察2个月后,今日再被高庭谕令送院多观察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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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利斯德(22岁)于今年3月8日在地庭承认10项指控,遭法官判处监禁10年与罚款5万令吉。

    这也是砂拉越首宗因在社媒发表伊斯兰与言论而被控的案件。

    阿利斯德在施志豪、莫惠中、许明仰等多名律师协助下,在古晋高庭申请司法检讨地庭的判决,并申请将他送入哥打圣淘沙医院接受精神评估观察,获得法庭批准。

    阿利斯德(右)又被送入圣淘沙医院接受精神评估观察1个月。
    阿利斯德(右)又被送入圣淘沙医院接受精神评估观察1个月。
    阿利斯德被法官判重刑后遭警员押离法庭。(档案图片)。
    阿利斯德被法官判重刑后遭警员押离法庭。(档案图片)。

    控状指阿利斯德分别在2019年2月9日傍晚7时11分、2月10日凌晨12时56分、2月14日凌晨1时28分、2月24日晚上10时、2月24日10时05分,在面子书发表会引起不同宗教愤怒,以及引起民众不安的有关言论。


    他分别抵触5项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并可在第298(1)条文下受罚,同时也被控抵触5项1998年多媒体及通讯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第233(3)条文下受罚。

    法官针对被告抵触5项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每项判他监禁2年,刑期分别执行,因此他必须被监禁10年。

    至于抵触5项1998年多媒体及通讯法令第233(1)(a)条文,法庭判处每项罪名罚款1万令吉或以监禁2个月取代,被告总共被罚款5万令吉或以监禁10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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