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回酬投资骗130万 陈姓3姐妹控25罪
(巴生19日讯)3姐妹花以“无风险、高回酬”投资骗局,诈骗逾130万令吉,最终落入警网,今早齐齐被控上巴生推事庭,合共面对至少25项控状!
这3名“陈姓”姐妹花,是在诈骗和不诚实盗用财务罪名下,被控上巴生第3推事庭和第4推事庭,3人皆不认罪,保外候审的保释金总额高达10万9000令吉,由3人的妹妹担任担保人;案件择定7月12日过堂。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此案第1被告为陈慧莲(36岁)、第2被告陈慧晨(42岁 )及第3被告陈慧美(40岁);人名皆译音。
根据控状,3名被告被控于今年2月至3月期间,在巴生南区多地,诱骗多名受害者,投资一项高回酬的不具名投资,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
在此控状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年或不超过10年及鞭笞,同时可被判罚款。
同时,被告也被指控盗领受害者存款,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盗用财务),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不少于6个月或不超过5年及鞭笞。
3名被告辩护律师瓦拉祖米在庭上求情时指出,陈慧莲与丈夫育有两名孩子,丈夫只是一名罗厘司机,薪资微薄,陈慧美和陈慧晨则是单身,分别为自由会计师和销售员,同样薪资不稳定且不高,3人都无法缴付太高的保释金,因此要求推事降低保释金。
不过,审理此案的第三推事庭推事莎丽哈和第四推事庭推事罗斯里利兹在瓦拉祖米求情后,仍决定保释金以各控状各别计算,最低为3000令吉,最高则是1万令吉。
预料控状陆续有来
陈氏3姐妹,预料控状还陆续有来!
3名被告的另一名代表律师沙文,于下午3时许向媒体披露,总检察署临时通知下午4时后,可能会再加控3名被告另一罪状,不过,他表示并不清楚最新的控状是什么。
由于控状太多,3名被告今日穿梭2个推事庭,从早上10时许至下午3时许,历经5个多小时,仍未完成提控程序。
针对原定有4人于一起被控,惟最终只是提控3人,沙文指出,他并不清楚副检察司和警方的作业程序,或许是另有安排。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诺苏海丽副检察司。
4姐妹被控 1人转为控方证人
另一方面,巴生南区警区主任三苏阿马助理总监指出,被捕的是5名姐妹花,当中4人将被控,1人转为控方证人。
他说,受害者被诱骗投资时,获保证会有30至38%的回酬,而且完全没风险。
警方是在5月10日接获一名女商人投报后展开调查,该名商人是18名受害者之一。接着,嫌犯们从6月9日至13日,分别在巴生及莎阿南地区被捕。
警方调查发现,该不法集团是以不存在的投资计划名义,骗走18人总共130万令吉的投资金额。
警方较后共开9个档案调查此案,随后于6月9日、12日及13日,先后逮捕5名嫌犯。
三苏指出,其中两姐妹将在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下被控上庭,另两名将在同一法典下第34条文被控,至于另一名姐妹,将成为控方证人。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