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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奸妻姨不果 持刀要挟销案伤人 华男判监5年鞭笞2下
(古晋21日讯)华裔男子意图强奸妻姨不果,还持刀要挟后者销案时刺伤对方背部,今日被控持危险武器和伤人两项罪名,他俯首认罪,被判监禁5年和鞭笞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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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岁的被告林清祥(译音)被控于本月18日清晨6时30分,在石角德莎威拉某花园住宅前,拦车阻挡坐在车内欲上学的妻姨(17岁,中学生),威迫她去销案被拒,老羞成怒用手中的折刀刺伤她的背部。
被告因此抵触1958年危险武器第6(1)条文(持有危险武器)和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以武器致伤),分别被判处监禁5年和鞭笞2下,以及监禁6个月;唯法官德生朱加谕令两项刑罚同时执行,因此被告只需监禁5年和鞭笞2下。
事发时,邻居们闻声出来看到被告持折刀行凶,就合力将被告制伏,将头被打破的被告捆绑,交由随后赶抵现场的警员。
受害者在案发时一度被误传是被告的外甥女,经查此案的警官事后证实,受害者其实是被告的妻姨。
另外,消息指出,被告在2年前,即2017年在木中试图强奸同一名妻姨(时年15岁)不果,被妻姨向木中警方报案,被告因此被逮捕及被控上法庭,但被获准保外候审。
此宗强奸未遂的非礼案,仍在法庭排期审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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