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女兒遭性侵成孕 狼父上訴得直刑期減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 告别式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未成年女兒遭性侵成孕 狼父上訴得直刑期減半

    (古晉24日訊)在6年前因未成年女兒,導致女兒生下男嬰,在高庭被判兩項強姦罪名成立,刑期分開執行需監禁50年后,今日在上訴庭上訴得直,刑期得以同時執行,因此只需坐牢25年。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上訴人利莫斯(44歲),是以必須照顧女兒及外孫為由,一度引起混淆上訴庭三司,探詢上訴人是照顧哪個女兒及外孫?之后才得知女兒就是受害者,而外孫則是受害者所生下的男嬰。

    由於脫氧核糖核酸報告顯示,受害者所生下的男嬰,就是由父親所經手,控方也問及該男嬰以後應叫上訴人為父親或外公問題,上訴人還大刺刺回應是“外公”。

    據案情,受害人自2013年初13歲開始,長達6年在西連的甘榜瑟羅班住家裡,前後遭父親、祖父、2名叔叔多次,直到懷孕才告揭發。

    上訴人今日是單獨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以阿都拉曼賓社賓、卡馬丁賓哈欣、莫哈末查比丁賓莫哈末組成三司最終判上訴人,2項刑罰同時執行。


    另外,受害者的祖父(57歲),之前在地庭面對6項強姦罪名,每項控狀遭判25年監禁,總共是150年,由於法官諭令刑期同時執行,只需坐牢25年,另外需鞭笞25下。

    受害者的兩名叔叔,其中一人(26歲)面對一項強姦罪,之前遭法庭判監禁25年及鞭笞24下;另一人(28歲),面對同樣強姦罪行,遭判監禁30年兼鞭笞24下。

    上诉人(右)在上诉得值后被押离法庭。
    上诉人(右)在上诉得值后被押离法庭。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