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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福坠楼身亡◢“错误囚禁”角度重查赵明福案 基金会抨警“完全改变调查方向”
(吉隆坡25日讯)内阁去年6月议决重查赵明福命案后,雪州警方上周传召赵明福胞妹赵丽兰录取口供,但警方仅援引“错误囚禁”罪名来调查此案,引起赵家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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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福民主基金会主席黄玉珠发文告说,警方此举完全乖离上诉庭指示警方调查“1个或多个不明人士致死赵明福,包括反贪委员会职员”的判决。
黄玉珠说,雪州警方上周也声称,将跟据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指示,以刑事法典342条文(非法拘禁)调查此案。
“这与财政部长林冠英去年宣布,内阁通过重新调查赵明福的死因,有本质上的差异。”
她强调,这与该会和律师公会要求的以刑事法典304条文(误杀)提控涉案者,有极大差异。
“上诉庭的判决清楚说明,赵明福颈上的伤痕在坠楼前已形成,因此他在反贪会办公室内被害是不争的事实。”
她认为,警方应调查反贪会职员是否致死赵明福的刑事责任,而非避重就轻,只追究反贪会的程序责任。
“警方将赵明福命案从刑事杀害案件,改而归类为程序错误案件,对我们来说,跟放弃追究杀害明福者的责任,从轻发落致死赵明福的反贪会职员没有两样。
“我们要求内阁解释,警方完全改变调查方向,是否获得内阁首肯?”
她也要求汤米解释,为何后者重新开案调查中,完全忽略政治谋杀的主要罪行,对反贪会侵犯人权视若无睹;并抨击后者并未回复该会的三度致函,态度不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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