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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拒付FGV控股董事费 EPF:董事费应与公司表现一致
(吉隆坡26日讯)FGV控股(FGV,5222,主要板种植)3大主要股东日前在股东大会上,不通过公司董事局成员的董事费建议;对此,另一名主要股东雇员公积金局认为,董事酬劳必须与公司表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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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局东姑阿里扎克里回应《The Edge财经日报》的提问时说,该局并没有在大会上反对FGV控股这项董事费建议,但仍关注有关酬劳的多寡。
他说,公积金局不是要求FGV控股削减董事费,但有关酬劳须与公司表现有关连。
“我们经常密切检视旗下投资公司的表现,包括董事局和管理层。只要公司表现值得嘉许,有关总执行长将获得相应的认可。”
公积金局持有FGV控股1.85%股权;昨日在股东大会上否决董事费提案的3大股东,包括持有33.7%股权的联邦土地局、持股5%的联邦土地合作社(KPF)和持股1.25%的武装部队基金局(LTAT)。
阿里扎克里说,根据过去经验,公积金局向来的做法,是在不满意一家公司的管理方式时作出明确反映,强调该局与其他所有股东一样,只要一家良好营作、可为股东带来良好投资回酬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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