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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FB結識女學生 接放學後帶回家強姦
(亚庇9日讯)一名中年男子承认强奸透过面子书认识女学生罪名,换来15年监禁及鞭笞2下的下场,刑期从昨日算起。
案情指出,14岁受害者于2018年11月14日,约下午1时50分到警局报案,声称在同月7日傍晚6时,在本都善甘榜路阳巴鲁的一间房屋内,被一名男子强奸。
受害者告诉警方,她通过面子书认识被告,彼此相识不过两周,被告便在案发当天,到她就读的学校等候她放学,并谎称会送她回家。但最终将她带到家中强奸。
警方随后在同月16日,约下午1时50分,在甘榜路阳巴鲁一间屋内,逮捕了涉案男子丹尼邦古安(46岁)。
据控状,被告于2018年11月7日,约下午4时至翌日早上9时,在上述地点强奸未成年少女,抵触刑事法典376条文。一旦罪成,可面临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被告昨日在地庭俯首认罪,要求法官诺哈菲莎念在他还有3名孩子要照顾,对他从轻发落。
不过,遭主控官诺法依莎副检察司反对,她说,被告强奸未成年少女,属严重刑罚,必须严惩才对社会起警惕作用。
主控官也说,被告被捕时,被警方发现涉及另一宗案件,抵触刑事法典第411条文(非法接收赃物)。此案早前已审结,被告被判入狱,刑期至今年9月19日结束。
法官考量后做出上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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