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外:下手抢妇女 女主内:上网卖贼赃 警破2情侣夫妻档匪党
(槟城11日讯)两对情侣和夫妻组成抢劫匪党,男的专门外出物色及对妇女和乐龄老妇下手干案,女的则在家里利用社交媒体面子书,低价出售属贼赃的金饰品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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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4名鸳鸯匪跨州干案活跃超过半年,在槟州、吉打及霹雳州,涉及劫案多达34宗。
警方昨早10时,在土库街瑞典咸码头一带,逮捕其中3名嫌犯,瓦解此抢劫匪党。
槟州刑事罪案调查组主任拿督再诺沙马今午在槟州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说,今年1月至7月,共有34名被抢劫的受害者,当中有些人受伤,事主年龄介于55岁至83岁。
他说,根据情报,匪徒是共乘摩哆干案的2名巫裔男子,匪徒锁定要下手目标,都是在屋外打扫或浇花的乐龄人士。
他指出,嫌犯的干案手法是共乘摩哆在住宅区寻找猎物,一旦发现独自步行或骑摩哆或骑脚车、正准备从轿车取出物品、步行去泊车场取车的乐龄老妇,嫌犯就会趋前抢劫,掠夺事主的项链或金饰品。
“嫌犯也会假装问路,然后下手抢项链。”
再诺沙马说,警方逮捕3名年龄介于27岁至33岁的嫌犯后,拉队到诗布朗再也和吉打波各先那2间住家,逮捕另名涉案的巫裔女子(29岁)。警方也在屋内起获为金饰品的赃物、伪造车牌及些许冰毒。
他也说,4名嫌犯分别是一对情侣及一对夫妻,来自槟城和吉打,皆无业。而该对情侣嫌犯的尿检结果,对毒品呈阳性反应。
再诺沙马指出,2名男嫌犯接受盘查时承认涉案,涉上述3个州属共34宗抢劫案。而嫌犯每次干案,是骑不同的摩哆车款,且使用伪造车牌。
女嫌犯在面子书
出售抢劫的金饰品
4名嫌犯各司其职,男嫌犯负责在外物色目标抢劫,女嫌犯则负责租屋子及上网出售赃物。
再诺沙马说,根据警方初步调查,为人妻的女嫌犯是通过面子书,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出售丈夫抢劫回来的金饰品。
他说,警方也在嫌犯住家搜获出售贼赃的收据,同时也检查为买方的面子书用户账号。
他呼吁曾网购来历不明金饰品的民众,将可能是赃物的金饰品交给警方调查。任何人若拥有赃物,可在刑事法典第411条文下被对付。
他说,4名嫌犯将被延长扣留7天,至本月17日助查。目前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95(结伙抢劫)条文及第394(抢劫致伤他人)条文,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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