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离境我国 2印尼籍舵手23偷渡外劳被控
(哥打丁宜16日讯)两名印尼籍舵手运载外劳非法离境我国,舵手和外劳被控时认罪,其中3名外劳各缴付8000令吉罚款,免去牢狱之灾;另外20人则被判各监禁3个月。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两名印尼籍舵手被告布江(63岁)及苏阿迪(49岁),昨日在哥打丁宜推事庭,被控于本月3日晚上11时40分左右驾驶一艘蓝色船只,出现在边佳兰丹绒阿炎(Tanjung Ayam)以东南方向4.2海哩处,载送该国外劳非法由我国出境。
其行为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26条文(J)条文,并且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罪成将被判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两名被告认罪后,推事玛扎娜择定案件于8月14日在哥打丁宜地庭下判。
另外,同一案件中的23名印尼籍外劳,因为通过非法途径偷渡出境被提控。
23名被告的行为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2)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57条文下同读和被定罪,一旦罪成将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23名被告在庭上皆认罪,其中3名被告,包括利亚(31岁)、西尔维亚(37岁)及哈利(40岁)各别缴付8000令吉,免去牢狱之灾;另外20人则被判各监禁3个月,从被捕日算起。
较早前,海事执法机构丹绒素里里区主任祖法迪召开记者会指出,被告所乘坐的船只在海上遇见执法员的巡逻船艇后逃离,双方追逐约40分钟,船上所有偷渡客才束手就擒。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