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机场控股胜诉 亚航得付至少4060万
(吉隆坡18日讯)高庭裁决,亚洲航空(AIRASIA,5099,主要板消费)必须针对去年7月至12月的未付乘客服务费(PSC),支付至少4060万令吉给大马机场控股(AIRPORT,5014,主要板交通与物流)子公司大马机场(雪邦)私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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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之前,高庭驳回亚航的撤销申请,并允许大马机场控股在对亚航的3起诉讼中作出简易判决(summary judgment)。
法官阿兹玛奥玛在口头判决中说:“法庭裁定,在2015年大马航空委员会法令第46条文下,航委会拥有收费权,至于大马机场控股是获得执照营运机场的一方。”
阿兹玛也下令亚航,为每宗诉讼支付8000令吉,意即该公司必须为这3起诉讼支付2万4000令吉。
亚航代表律师林德森(译音)向高庭表示,他接到了上诉的指示。
去年7月起至73令吉
亚航在抗辩时,申请撤销大马机场控股的控诉,称大马机场控股可在2015年大马航空委员会法令下遵循适当的解决途径。
大马航空委员会是在2017年11月30日宣布,从2018年1月1日起,从第2吉隆坡国际机场飞往东协以外国际目的地的乘客服务费,从原有50令吉起至73令吉,与大马其他机场的收费一致。
不过,大马机场控股延迟落实新收费至6月底,并从明年7月才开始新收费。但亚航认为第2吉隆坡国际机场的设备与服务素质比不上吉隆坡国际机场,因此拒绝征收73令吉的全额费用,反之只征收50令吉,因而累积上述拖欠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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