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垃圾厂业者打人案 工厂保安控武器伤人罪
(双溪大年22日讯)华裔男子遭洋垃圾厂业者殴打案,第三名嫌犯被控以武器致伤罪名,被告对控状表示不认罪,获准以7000令吉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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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出,被告阿斯奴达斯安东尼(45岁,工厂保安)在2019年7月2日下午4时15分,,在丽雅再也花园PKNK工业区一间工厂的办事处,以一支白色塑管蓄意致伤华裔男子余崇闻,因此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并可在第34项条文用读。
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将面对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2项。
被告代表律师迪文指出,被告为家中唯一经济支柱,每月月薪1200令吉,共育有13名孩子,当中8人还在求学。
推事阿里夫允准被告以7000令吉外加1名担保人保外,惟被告必须每月到瓜拉姆拉县警察总部报到,至案件审结。
阿斯奴达斯在本月16日凌晨1时30分,在槟城柔府珍达纳花园一间民宅被捕。
在此之前,此案的华裔被告李来胜也因健康问题,提早获得警方口头保释。
华裔男子余崇闻(51岁)在今年7月2日,在丽雅再也PKNK工业区一间工厂办事处,遭3名男子反锁并围殴。
2名被告李来胜(49岁,工厂管理人,俗称“白毛”)和前者的私人司机阿马拉古马兰(44岁)在本月14日,在双溪大年第三推事庭被控蓄意致伤,2人认罪,并被判各1500令吉罚款或3个月监禁取代,和1000令吉赔偿给予受害者或3个月监禁取代。
摄影:王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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