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萝夏:入微—— 少了三个零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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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萝夏:入微—— 少了三个零

    娱乐版时时报导:红星甲片酬港币二千万,红星乙不甘后人宣布最新片酬人民币三千万。真叫蚊民百姓气短,家有漂亮孩子,都叫去当明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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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传媒也时时报导明星薪酬,只是顶级红星的片酬,也比现代明星的少了三个零。

    五十年代初,香港华语片圈只有从上海来的明星,观众熟悉的,有高卖埠价的来去也那三两个女明星。李丽华那时最红,叫价六万港币一部。传说与她一山不能藏二虎的白姐立即涨价:六万五千,小咪再宣布新片酬七万港币。

    那时拍一部电影的制作费也不过是十二万左右,更便宜的大概不到十万港币,女主角的片酬占了五分之三,还能拍出什么好戏。其余的只能因陋就简了。所以那时进步影人与传媒,时常指责片酬过高的女明星。

    拍一部片七万五千港币片酬大概是夸大了,后来娱乐版的报导,红女星片酬没那么高了。据说最高片酬的林黛是六万五千港币一部。有说李翰祥要拍《梁山伯与祝英台》时,传出邵氏要拉拢夏梦反串梁山伯,片酬是不折不扣的六万一部。左派传媒立即讽刺,原来红星天价是可以有折扣的,就传出林黛其实只是四万港币一部。


    那时都传葛兰失意亚洲影后,要嫁人找长期饭票了。有报导指,葛兰强烈否认找饭票之说,更说她与电懋的合约里,一年片酬十万港币,很高了,拍四部电影,片酬分十二个月拿。算来是两万五千港币一部,没有传媒报导的那样夸张,反而可信。

    那时电影公司要拉红星跳槽,是一次先给足片酬的,无利息。这样红星就可能先拿这笔钱钱找钱了。传媒说,叶枫过邵氏就先拿五十万片酬,不知是多少年酬劳。报导说影后留下的银行三百多万港币现款与财产,都留给她的独生爱子。

    这三百多万在六十年代初,是天文数字。比影迷料想的多很多。那时香港半山楼宇一个单位也才六万港币左右,这是《银河画报》报导林翠那时买楼的价钱,已婚的尤敏与叶枫夫妇是邻居。

    那时传媒即刻帮影后算账:即使给她七万港币一部,她也不可能赚到遗产的三份一。唉,没听说过财来自有方吗?又有人说是龙五给的聘金。

    当年香港半山那个港币六万的楼宇单位,现在是不是上涨到两三千万呢?看来老明星的片酬不输现代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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