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佩妮:小车祸不该报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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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佩妮:小车祸不该报案?

    武吉阿曼交通调查及执法局总监拿督阿兹斯曼建议交通部修改条规,让小车祸不报案也可索取保险赔偿金,好令一直高居不下的交通事故数据减少;警方讲的是程序和数据,但在普通市民如我听来,却是“车祸后不报案,谁可帮我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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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有发生小车祸经验的驾驶者,有者会选择私下赔钱解决了事,但也有人遇到“私下赔钱了,对方还是报案索保险”的个案,因此,车祸后“首先去报警”,是对车祸双方最基本的保障。

    另外,交通法令中有一道条例,指如果涉及车祸者没有在24小时内报案,交警有权对他发出罚款高达300令吉的罚单;如果小车祸不报案,问题来了,遇到小车祸时,我到底要不要去报案?如果我不报案,另一方去了报案,不同警察对“大”和“小”车祸定义不同的话,我是否会接获这张罚单?

    我曾遇到撞后逃事件,对方撞了我的轿车后离开,虽只是轻轻被刮花车尾,但我还是记住对方的车牌和去报案;高效交警查案官很快就根据车牌找到车主,车主没想到被逮住,向警方承认错误和愿意赔偿。

    敢怒不敢言

    在这宗小车祸中,如果我没有报案(或日后真的小车祸不必报案),又如何去获得最终的公道?


    驾车十余年中,曾遇到大大小小不同的交通碰撞事故,我撞到他人交通工具的有,别人撞到我的车也有,发生意外后,往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去报警就是最好处理争纷的平台,如果通过小车祸不必报案的建议,是否接下来就“谁大谁恶谁正确”,增加路霸事件?

    阿兹斯曼以“减少交通数据”为由要求不报警,是不切实际的。数据减少了就证明道路使用者没有遇到车祸问题吗?这是掩耳盗铃。

    我们也难保日后警察不以“不受理小车祸”为由,拒前来报案的民众于门外,让民众受委屈而敢怒不敢言;所以,车祸后,无论车祸的大小,涉及各方都应该到警局报案,让警方为平民百姓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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