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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破店门强奸及咬伤女童 废青认罪判监9年 鞭2下
(古晋23日讯)青年佯装购物闯入已上锁的杂货店里,性侵单独留在店内的13岁女童,还咬伤她嘴巴和鼻子,今日被控上法庭俯首认罪,被判监禁9年兼鞭笞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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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阿朱安(23岁)是在儿童性侵特别法庭遭控,指他在本月15日上午9时40分,性侵及致伤受害者。
他共面对2项罪名,抵触200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认罪,被法官判决监禁9年兼鞭笞2下;咬伤受害者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认罪,则被判监禁1年。
由于法官判处刑期同时执行,因此被告只需坐牢8年兼鞭笞2下。
据控状案情显示,被告事发时到已上锁该店前表明要购物,受害者表明本身没有钥匙开店,便自行到店里的房间收拾书包准备去学校,岂料遭到被告破门进入性侵及致伤。
事发时,受害者的父母及家人都没有在店里,受害者在受被告性侵逃之夭夭后,穿好衣裤向邻居求助,由邻居通知受害者的父母,受害者在父母携带下向警方报案。
警方掌握了被告身分,在本月15日事发当天的下午3时20分,登门逮捕被告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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