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萝夏:入微——拒穿泳装的艳星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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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萝夏:入微——拒穿泳装的艳星

    五十年代先有李丽华在美国拍片闹“拒吻”风波,上国际新闻。不久就有李湄在菲律宾也来一段拒穿暴露泳装表演,为的是维护中华女性尊严,据说甚得当地华侨赞赏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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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李湄在香港不仅穿泳装,还常穿,时时在《电影画报》出现,是被认为有惹火好身材的女星,是当代的艳星(国际电影还称林黛为亚洲艳后呢!)所以日后才被电懋委以重任,与最美丽的动物张仲文合演《龙翔凤舞》,互别瞄头。
    李湄在公众场合只穿旗袍,因为旗袍是中华女性的国服。而且她当然明白,穿旗袍最能展示她婀娜多姿的身材。

    据说李湄曾在北京大学肄业(就是没毕业),到香港后先以李倩之名参加第二届香港小姐选举作为晋身梯,改名李湄从影,一时风头无两,影片《名女人别传》公映时,被宣传为“1953年是李湄的”。不知是不是出自影坛才子洪波的手笔,两人曾有过情缘。

    李湄绰号才女明星,喜欢与文人交往,连《国际电影》里的编辑,报导时都对伊人爱护有加。都说她喜欢才子,所以后来与未成名的张彻有过一段情。张彻也曾为文写过与她交往的旧事,暗示是被电懋一些多事人破坏,结果张彻在香港第一部执导电影《野火》,也要改用李湄的芳名面世。李湄在电懋的两部电影《桃李争春》与《危机重重》,就是张彻为当时的女朋友写的剧本。

    很多人说,如果李湄早年不是执意与洪波在一起,她的星途会一片灿烂。也算是为爱情牺牲,李湄后来嫁了个美国人移居,在纽约去世,由五十岁出头的儿子发讣告,才知道她早有一个跟她姓李的儿子,看以前的电影明星就是够神秘。《电影画报》与娱乐版从没报导,可见她在新闻界人缘之好。


    电影圈人人都赞誉洪波是“鬼才”,当年在舞台与电影里的“清宫怨”,与唐若菁是最著名的李莲英与西太后。但他身染“恶疾”不能自拔,在台湾为国联拍片时,卧火车轨道死亡。

    不论在香港或电懋,李湄都是发亮的明星。她也算唱片歌星,只是在电影《桃李争春》里,她的歌曲却是由韦秀娴代唱,大概她也明白自己的歌声会被叶枫完全压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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