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袭警 骚乱 妨碍公务 20尼籍黑人 不认罪
(八打灵再也7日讯)涉嫌袭警的20名非洲尼日利亚黑人今日被控上庭,当中有10人被控制造骚乱、致伤公务员及使用武力妨碍公务3项罪名,皆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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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0名被告,分别在刑事法典第147条文(制造骚乱)、第332条文(致伤公务员)、第353条文(使用武力妨碍公务)下被控之外,也触犯1959/63移民局法令第6(1)(c)条文(没有准证)。
另10名被告则在1959/63移民局法令第6(1)(c)条文及1959/63移民局法令第15(1)(c)条文(逾期逗留)被控,皆属同一个控状。
根据控状,被告于7月25日,深夜10时50分左右,袭击正值勤的警察,因而抵触第147条文及第353条文,两项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被控第33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至于触及1959/63移民局法令第6(1)(c)条文及1959/63移民局法令第15(1)(c)条文,皆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及鞭笞不超过6下。
被告代表律师塔鲁马及惹娜琳虽有征求让20名嫌犯保释外出,但经推事伊万莫哈末纳西谕令,不允许20名被告保释外出,也择定此案于9月5日过堂。
4名警察于7月25日,深夜10时50分,前往雪州八打灵再也弗拉白沙罗公寓F座第19楼,调查一宗“爱情包裹”诈骗案时,突遭50名黑人包围及挑衅,之后还被拉出公寓外殴打受伤,导致5名男女嫌犯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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