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业律师:“瓜沙”
几天前接到一个咨询电话,电话那头问:“喂,李律师,我想要做‘瓜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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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的回应:“安哥,你要做的是哪种‘瓜沙’呢?”
俗语所谓“瓜沙”,在法律中的确有几种意思。如其他在马来西亚才有的俚语,“瓜沙”源自马来文“Kuasa”。Kuasa则是Surat Kuasa Wakil的简说,意指授权。老一辈华人,从以前到现在,因受教育程度不高,把“Kuasa”读音渐渐地念成“瓜沙”。
基本上,授权是通过法律文件授权委任者拥有犹如地主般的权力。此能卖、出租、使用等,视授权书(Power of Attorney)里的内容而定。在马来西亚,授权书是受到1949年授权书法令所约束。也有老一辈的想法是说,“瓜沙”就是直接把名下财产割让于自己的孩子或亲人。
这一类“瓜沙”,双方必须要有血缘关系如夫妻、父母儿女、兄弟姐妹、叔叔和侄儿。这一类“瓜沙”不牵涉任何金钱买卖,但还是需要付政府印花税。在所有割让手续完成后,就是已经“瓜沙”给年轻一辈了。
从以前的授权到割让,“瓜沙”已经让人们有种与遗产挂钩的印象。所以渐渐的,“瓜沙”也开始被误认为是做遗嘱的意思。
遗产持有人能立一份遗嘱,指定哪一个受益人接受自己的那一份遗产,省略以后同一个产业有多个受益人的麻烦。所以,安哥安娣,以后如要做“瓜沙”,不如直接告诉律师和你的子女,你到底是要做授权书,土地转让抑或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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