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马:希盟法治治国 废除恶法不压制人民
(八打灵再也4日讯)首相敦马哈迪指出,希盟政府遵从法治精神,将确保国内法律对人民有利,并非用以压制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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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政府依循法治精神治国,人民会有安全感;残暴法律会让国人感到不安,因为他们随时都可在无需面审下遭拘留。我国需要良好的法律,不是严厉的恶法。
“前朝虽废除有关法令,但他们以其他恶法取代之。为此,新政府(希盟),将确保废除相关法律(恶法),并制定新法令。”
马哈迪今日在亚太法律协会大会致词时,如是指出。
他强调,法律利于国人相当重要,并期望我国能在涉及法律方面事宜, 取得司法界忠告,以便当局对法律有更清晰理解,且避免法律遭用来压制人民,而非保护人民。
须获三分之二支持率
他也说,部分法令涉及修宪,需得到三分之二支持才能展开修改法案程序,唯基于希盟无法获得三分之二支持率,因此有些法令尚未能进行修改。
马哈迪举例,希盟在去年9月尝试废除反假新闻法令,但因为此举没达到三分之二的支持率,而无法如愿。
在场者有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亚太法律协会大会主席梁肇富、宪政与法治组主任赛鲁斯,及大马律师公会前主席拿督安碧嘉。
理由正当可接受跳槽
马哈迪认为,若一名议员是为了正当理由,且并非因某政党是执政党而跳槽至有关政党,跳槽的行为是能被接受的。
“如果你自律、有自制力,不是为了亲近首相,以便能有机会成为部长,而你(议员)是基于正当理由(跳槽至其他政党),跳槽是可以接受的。”
马哈迪是在大会问答环节,受询及政府是否有意拟定反跳槽法令时,这么指出。
(本报冯宝仪摄)
“若你(议员)是因代表某政党党员身分而胜选,然后你跳槽,那你不忠于承诺和你所创造的形象。
“反之,但(议员)面对政府(表现)差强人意情况时,你不能跳槽,只能留执政党,我觉得这不会为良好施政带来贡献。我认为应允许(议员)跳槽。”
应废除反假新闻法令
马哈迪认为,政府应废除反假新闻法令,唯政府没有获得足够支持,即在国会中取得三分之二支持议席。
“事实是,我们尚未获得三分之二的支持去废除(该法令)。”
马哈迪是针对政府是否会修法、保留或废除反假新闻法令,这么回应记者的询问。
“我不晓得此次国会会议是否能(通过废除反假新闻法案),但政府认为需废除该法案。”
他认为,政府需在不遏制真实新闻的同时,打击社交媒体上的假新闻有一定难度,故他认为当局应在不遏制真实新闻前提下,制止假新闻,方能达到目的。
马哈迪提及,如何区分好新闻与坏消息是人们面临的难题,并指民众应提高素养,否则当许多人滥用社交媒体,社会将出现众多争议。
从小培养团结价值观
马哈迪指出,若国人具备良好价值观,将可取得杰出表现,因此认为应打从国人年幼时就开始培养这一点。
“在大马,我们很难做到这点,各民族有各源流学校,(各族人民)从小没有融合,这点不好。”
马哈迪在问答环节时,这么回应在场提问者,即一名退休法官指他担忧国民团结问题,认为国家有必要从教育着手,促进国家团结课题的提问。
“我曾建议(设立)宏愿学校,或在国民学校,例如大家使用同一个校舍,或在周会时聚集一起,但这建议被拒绝了。”
他提及,当局过去尝试让各族人民从小交融相处,但引起强烈反弹。
马哈迪在首次任相时,在1995年首次提出宏愿学校计划,政府在2000年11月批准在梳邦再也兴建建首间合并国小,华小和淡小的宏愿学校。
尽管事隔多年,马哈迪仍未放弃提出这项政策。
非婚生孩子应有自由 成年后决定是否冠父姓
马哈迪认为,非婚生孩子冠以“阿都拉”父姓课题,是有关一个人成熟度的问题;他认为应该赋予孩子自由,让他成年后自行决定是否冠上父姓。
“这是一个人(思想是否足够)成熟的课题,一个人要达什么年龄才算是成熟,可自行做决策?
“他(一个孩子)或被冠上父姓,或许不会,但当他达18岁或21岁,即成年时,他拥有选择权,可决定是否更改姓名。”
马哈迪在问答环节,如是回应提问者询及上述课题时,这么说。
“不少国人会申请更改姓名,当然当局会视情况处理;此事(更改姓名)不该受限制,我们等待涉及人士成年,(思想)足够成熟时,再让他自行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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