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仁杰:香港暴乱乔装执法、常见有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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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仁杰:香港暴乱乔装执法、常见有效

    香港的暴乱力兴未艾,9月30日,香港警方指出,“核心暴徒的行为与恐怖主义行为越来越接近”,这是香港发生反修例风波以来,香港警方措词最重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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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警方的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核心暴徒和暴力示威者除了进行大规模刑事毁坏,其攻击警方的手法,也越来越暴戾,他们抢犯人甚至是意图抢走警枪等。

    警方如果没有采取行动,制止暴力罪行,最终只会击倒香港法治,把香港推入万劫不复的地步。

    在处理整个反修例风波的暴力罪行的过程中,香港警察不间断的根据情况需要,来调整执法行动和相应部署,其中一个我认为值得讨论的是警察乔装示威者展开拘捕行动的个案。

    据我所了解,香港警察部署警察乔装示威者,拘捕核心暴徒的做法,也引起一些警队行家的高度关注。


    乔装成示威者的警察,都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执法角色。
    乔装成示威者的警察,都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执法角色。

    在我的个人研究中,我将香港警察的乔装行动,列入“最低武力手法”的范围内;在面对暴力升级的场面时,香港警方选择部署乔装示威者的警察,混入示威人群内,进行监视、识别和拘捕核心暴徒。

    在过去香港警方展开的乔装行动中,这些执法行动依然是遵循着“identify and arrest”原则,也就是“识别与拘捕”。

    这些乔装及拘捕行动就分别发生在“8.11铜锣湾”、“8.31维园”及“9.29庄士敦道”;另外在9月22日,旺角警署附近拘捕行动中,则有蒙面便衣警员参与,该个案只属便衣警员的执法行动。

    看看2013年埃及武装清场示威行动个案,同样是对付示威者,但埃及当局部署的是狙击手,当时他们的手法是“识别与射击”或“identify and shoot”。

    大家须知道,执法武力的层次选择可以是多样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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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警员不公平

    香港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其实已经多次在记者会上,很耐心回答乔装行动的争议,而且也解说,卧底和乔装在用词上有明确区别,卧底与乔装,是两种不同的部署。

    不管是动用便衣警员或展开乔装行动,这些行动就只是执法,目的就只是对付激进暴力示威者和核心暴徒,而且也证明有效,核心暴徒被一网成擒后,余下暴徒似乎溃不成军。

    诚如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媒体联络及传讯)江永祥所言,警方有严格指引予乔装人员,确保他们任何行动中,均不会作出违法行为。当发生破坏事件,就想以乔装警员作替死鬼是太天真。

    警察乔装各种人物展开执法,是很常见的执法手段,在没有根据的情况下,随意指控乔装的警员涉及不法行为,对行动的警员非常不公平。

    在我眼里,香港警察仍然很谨慎和很耐心的根据适合香港的情况,来展开清场执法行动。

    面对核心暴徒,仍设法采取最适合的手法和武力,接近和锁定核心和极端暴徒将其拘捕,避免使用相应更高武力对付,这是香港警察执法手段运用谨慎的最佳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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