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性侵案被驳 人权会促总检察长解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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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性侵案被驳 人权会促总检察长解释

    (吉隆坡19日讯)随着怡保推事庭驳回有关宗教学校发生的儿童性侵案控状,大马人权委员会儿童委员会委员拿督诺阿兹雅要求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马上解释此举的原因,以及前者行使总检察长酌情权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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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马致力打击侵犯儿童(行为);委员会强调法治精神需应用在成人及儿童身上,在法律下,儿童享有平等保障。

    “促请总检察长解释驳回该性侵案控状的原因,以及他行使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所赋权的酌情权的理由。”

    诺阿兹雅今日发文告指出,该儿童委员会强调儿童需受尊重及保护,以及遭遇性侵的儿童理应获得伸张正义。


    “基于被告涉及严重罪行,委员会相信受害者母亲有权采取法律行动,对付涉案宗教学校。”

    媒体报导,怡保推事庭于8月7日确认涉及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377E及第14(a)条文的罪行属实,但法庭随后于本月14日,驳回相关控状。

    有关控状指出,有关儿童性罪行在3年前一间宗教学校发生;随后在2016年8月,受害者母亲向警方投报,宣称她当时年仅9岁的儿子与其他学生在有关宗教学校内遭年长者性侵。

    警方分别在去年5月及12月告知受害者母亲,基于此案不具证人及有力证据,此案将被列为“不采取下一步行动”(NFA)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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