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文:两年期限原来是“他”说的?
这是一个凡走过必留下痕迹、凡说过必留下证据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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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比当初说好只是过渡首相的敦马两年后交棒,如今改口说协议里没这回事,那“两年”的期限到底是哪里蹦出来的?
也是希盟副总裁的阿兹敏阿里日前还公然挑战任何人,拿出证据来证明希盟内部曾订下交棒日期。
于是乎,笔者花了点时间去翻找过去两年的新闻报导,以厘清这起罗生门。首先翻查的,就是《希望联盟共识》。
那是希盟四党领袖于去年一月举行的第二届希盟大会上共同签署的,各政党领袖和媒体过去半年来催促敦马早日订下交棒日期时提及的希盟协议,指的就是这份共识。
除了宣布四个成员党在半岛的议席分配外,这份共识对日后我国政治最大的影响,莫过于希盟首次公开推举敦马为首相人选,并宣布一旦执政,将立即启动法律程序恳请王室特赦,以便让安华在政府扮演吃重角色,并成为第八任首相人选。
的而且确,共识里没有订下任何交棒日期。
那两年后交棒的说词是哪里来的?难不成是不同语言的各大媒体于某年某月某一天跟公正党领袖秘密会晤后,私自订下的期限,以逼迫敦马早日下台?
当然不可能。
敦马自己提出的
根据笔者在有限的资源下所搜获的结果,最早出现“两年”这字眼,是在希盟大会结束一个月后日本媒体《每日新闻》的一篇报导中。当时,敦马说如果希盟能在第十四届大选中胜出,他最多只会出任首相两年。
这是两年期限的说词第一次出现,而且还是敦马自己提出的。
希盟如愿夺下中央政权后,再度拜相的敦马透过视频会议在东京召开的华尔街日报会议上表示,他出任过渡首相一职不会超过两年。这是两年期限第二次被提及。
约半年后,敦马出席在首要领导基金会办事处召开的希盟最高中央理事会会议后,重申将遵守承诺,在两年后交棒予安华。
敦马最后一次主动提及两年期限,是在今年五月,即希盟执政满一周年之际。自此以后,风向开始出现转变。
对选民的承诺
此前,敦马说两年,媒体写两年,其他希盟领袖没有任何意见;但过去数个月来,先是其公子慕克里兹站出来说敦马不曾承诺会在两年内把首相一职交给安华。接着,阿兹敏阿里和公正党副主席祖莱达也相继公开支持敦马做满一个任期。
究竟何时才退位?敦马给予的期限越拉越长,从两年变三年,三年变任期内,任期内变下届全国大选前。
总的来说,希盟共识里确实没订下明确的交棒日期。所谓的两年后交棒,是首相自己在公开场合提出来的,而且提不止一次。那也许不算是希盟内部达成的协议,却是敦马对其继承者的承诺,也是对广大选民的承诺。
而且,尽管敦马宣誓就任后有寻求王室特赦安华,却未有依照协议,让后者在政府扮演吃重角色;其一再拖延退位期限的态度,更是让人质疑其交棒给安华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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