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夫承认殴妻 坐牢8个月抵罪
(马六甲31日讯)怀疑娇妻打电话给异性,年轻醋夫承认殴妻罪名,换来8个月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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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依克峇(24岁,来自柔州峇株巴辖),被控于10月26日晚上8时30分,在甲市玛琳再也某店面外的五脚基,被发现殴打妻子诺法汀莎菲克(24岁)的身体及脚部等,抵触刑事法典323条文,可与326A条文同读及被定罪。
在这之前,控状指被告殴妻及向她挥拳,唯被告在推事莫哈末纳兹霖面前俯首认罪时,指他只打妻子,并没有挥拳。
法庭当场修改控状,被告直认不讳,并在求情时说,他需要照顾3名10个月至4岁大的孩子,本身在酒店兼职柜台服务,要求法庭从轻发落。
推事下判时说,身为丈夫应该照顾妻儿,一起解决家庭问题,被告殴妻已是家暴行为,应给予严惩。因此,宣判被告坐牢8个月,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负责主控此案的是阿妮丝娜祖娃副检察司。
据案情显示,被告与妻子事发时因误会发生口角,当时被告勒住妻子颈项及殴打妻子手、脚及身体,导致妻子跌落在五脚基处。
妻子随后跑到楼上租赁的房间,询问被告为何打她?被告指看到妻子打电话给异性,但妻子反驳本身没手机而否认此事,没想到,被告再次对妻子动手。
被告随后离开房间,妻子趁机逃跑,直接到玛琳警局报案。
被告因殴伤妻子被判坐牢后,在同一间推事庭再面对另一项吸毒案,但被告否认有罪,法庭允许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2000令吉保外,案件订于12月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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