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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委会否决提名不合法 隆高庭:蔡添强来届大选可参选
(吉隆坡6日讯)吉隆坡高庭今日裁决,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有权在来届大选参选,同时,选举委员会在第14届大选中,否决蔡添强的竞选资格,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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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5月举行的大选中,蔡添强原本要守土峇都国会选区守土,但选委会以蔡添强在2014年,出言侮辱警方的法庭案件为由,拒绝他的提名。
莎阿南高庭在去年3月裁决蔡添强有罪,但罚款额降至2000令吉,以便他可以提名参选。
遭否决参选权后,蔡添强宣布支持峇都国席独立候选人峇拉峇卡兰;峇拉峇卡兰在胜出4天后,宣布加入公正党。
高庭法官玛丽雅耶也在内庭宣布判决后,蔡添强在庭外向媒体指出,法庭已确认他享有宪赋权利。
“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我不应被否决参与选举。我也可参与未来的选举并担任国会议员。这是至关重要的,我们要带出的讯息是,未来我们希望公共机构如选委会,应该遵守宪法精神,而不是成为政权的棋子,否决个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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