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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贿罪名成立 缉私组指挥官罚款2万4000
(亚罗士打13日讯)一名退休缉私组指挥官接连3次收受1500令吉贿金共4500令吉,而被控上地庭,法官宣判被告罪名成立,每项控状罚款8000令吉,三项控状共2万4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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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沙希淡(65岁)在犯案期间,是黑木山缉私组指挥官,警阶为助理警监。
他被控于2014年9月24日、10月23日及11月28日,连续3次向一名名为末占里的人收取1500令吉的贿金。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即公务人员不得接收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若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官慕达扎迪宣判被告罪名成立,每项控状罚款8000令吉,共2万4000令吉。
被告若无法缴付罚金,则需以每项控状监禁6个月代替。
被告在求情时,向法官坦诚本身有多重疾病,包括高血压,同时有2名妻子及14名孩子需要抚养。
被告说,他每个月是领取退休金生活,每个月可获得大约3500令吉的拨款。
此案主控官为陈秀萍副检察司,辩护律师为依斯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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